广东高院明日审理唯冠破产案 原被告双方务实作利益最大化
摘要: 6月18日消息,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邦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破产清算案将于本周开庭,这可能会给悬而未决的iPad在华商标案带来新变数。
6月18日消息,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邦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破产清算案将于本周开庭,这可能会给悬而未决的iPad在华商标案带来新变数。
富邦公司向广东高院起诉
今年3月初,苹果与深圳唯冠就iPad在华商标权争得难解难分之时,富邦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针对深圳唯冠的破产清算申请。
据悉,富邦公司与深圳唯冠之间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是唯冠在台湾的供应商友达广电将应收账款卖给富邦公司,将其债权转给该保险公司,双方的纠纷账款约为6000万元。
3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富邦公司的申请作出裁定:对申请人富邦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深圳唯冠名下无形资产之一的iPad商标未作评估,商标价值尚未确定,尚不能认定深圳唯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富邦公司的申请。
4月10日,富邦公司就这一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信息显示,本周四(6月21日)富邦公司申请深圳唯冠破产案将在广东高院第四法庭开庭,届时将决定深圳唯冠是否会被破产清算。
根据《破产法》规定,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深圳唯冠与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财产后,该诉讼才能继续进行。
而这意味着,苹果将面对一个未知对手,并可能给iPad在华商标权案增添变数。
律师称不影响iPad商标案
不过,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案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法院很可能不会裁定深圳唯冠破产。他表示,即使法院裁定深圳唯冠破产,也不会影响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案。
“如果深圳唯冠被裁定破产清算,意味着深圳唯冠作为经营主体已经结束,但它作为法律主体仍然存在。”谢湘辉表示,作为法律主体的深圳唯冠仍然可以行使财产权利,这其中包括iPad商标权。
谢湘辉指出,即使法院指定财产管理人,新的管理人也需要向深圳唯冠的债券委员会负责。这其实跟深圳唯冠目前所处的境况相差不多。
据悉,深圳唯冠的主要债权人是包括中国银行(601988,股吧)、民生银行(600016,股吧)等在内8家银行,他们已经组成了一个债权委员会,专门负责深圳唯冠的重组及债务事宜。
iPad商标案仍未有进展
对于iPad商标案的进展,谢湘辉透露,苹果与深圳唯冠都表现出了诚意,但双方还在进行调解,仍未有达成一致的结果。
目前有消息称,广东省高院已经推迟就苹果在iPad商标案中所提上诉作出判决的时间,以便苹果与深圳唯冠进行庭外调解。
苹果在今年2月29日提起上诉,对上诉的裁决通常是在上诉之日起3个月作出,但有时也会因为案件特殊而出现例外。
5月初,唯冠创始人杨荣山曾透露,iPad在华商标案有望在2个月内得到解决。
广东省高院日前公开表示,对于iPad商标纠纷案会充分考量社会效益、法律效益等各方面因素,依法公正做出处理,争取双方利益最大化。
由于iPad在华商标权案仍未解决,苹果新iPad仍未在中国内地上市。
一位知情人士甚至对媒体表示,大债权人中的某家银行曾在政府要求下对唯冠下岗员工进行过经济补偿,富邦提请唯冠破产“只是一个小杂音”,很难影响商标案的进程
唯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唯冠”)将再次与对手对簿公堂,但与苹果“IPAD”商标案不同,其本次将以被告身份出现在庭审中。6月18日,据广东法院网公布的信息,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申请破产清算案将于6月20日下午开庭。
“这将与"IPAD"商标维权案相互影响。”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俊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唯冠一旦打赢了官司,将进一步获得与苹果商谈"IPAD"商标案和解事宜的筹码;一旦败诉,则可能对商标案产生根本性颠覆,即唯冠将中止与苹果商谈和解的费用,转而由唯冠的债权人来商谈该事宜。”
富邦起诉唯冠
唯冠与苹果就“IPAD”商标权的纠纷为众人所熟知,但很少有人知道该案的案中案富邦与唯冠的债务纠纷。事实上,富邦公司与深圳唯冠之间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是唯冠在台湾的供应商友达广电将应收账款卖给富邦公司,将其债权转给该保险公司。
但因为债券问题,双方还是在公堂上相见。今年3月初,富邦与唯冠清算案的委托代理人陈忆律师表示,“鉴于深圳唯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11年6月27日,富邦依法向深圳中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宣告深圳唯冠破产并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的判决,唯冠向富邦支付867.97万美元(约6000万元),在富邦申请强制执行后,深圳市盐田区法院查明,“查封、处理的深圳唯冠的财产都被用于抵押贷款,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尽管事实清晰,但3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就富邦公司的申请作出裁定:对申请人富邦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深圳唯冠名下无形资产之一的“IPAD”商标未作评估,商标价值尚未确定,尚不能认定深圳唯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富邦公司的申请。
对此,4月10日,富邦公司就这一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信息显示,本周三(6月20日)富邦公司申请深圳唯冠破产案将在广东高院第七法庭开庭,届时将决定深圳唯冠是否会破产清算。
会否影响“IPAD”商标案
“现在可以说,到了一个关键节点。”吴俊锋对《国际金融报》分析,“唯冠是否还能继续存在将看此次诉讼,更重要的是,能否与苹果达成和解协议,获得相应的商标侵权赔偿费用,也在此一举。”
据中国《破产法》规定,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深圳唯冠与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财产后,该诉讼才能继续进行。这意味着,一旦唯冠败诉,苹果将面对唯冠的债权人“这个未知的对手”,并可能最终给“IPAD”在华商标权案增添些许变数。
不过,唯冠债权方代表、负责唯冠资产重组的和君创业此前评价富邦提请唯冠破产案时曾对媒体表示,“"IPAD"商标案关于最近的破产诉讼,是一个小债权人的行为,根本没有进入程序,且为8家银行的债权人委员会坚决反对”。和君创业表示,将发出征集小债权人委托的法律文件,“更好地代表债权人对"IPAD"商标的合法权益。”
“法院很可能不会裁定深圳唯冠破产。”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案代理律师谢湘辉对媒体表示,即使法院裁定深圳唯冠破产,也不会影响苹果跟唯冠在华商标归属权案。
在谢湘辉看来,如果深圳唯冠被裁定破产清算,意味着深圳唯冠作为经营主体已经结束,但它作为法律主体仍然存在,“作为法律主体的深圳唯冠仍可行使财产权利,这其中包括"IPAD"商标权”。
“从本质上看,就以往的破产案分析,大债权人的意见往往会左右最终的判断。现在,就看富邦在唯冠债权人中的"地位"了。”吴俊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
据公开报道,深圳唯冠的主要债权人是包括中国银行(601988,股吧)、民生银行(600016,股吧)等在内的8家银行,富邦在其中确实只能算小债权人。一位知情人士甚至对媒体表示,大债权人中的某家银行曾在政府要求下对唯冠下岗员工进行过经济补偿,富邦提请唯冠破产“只是一个小杂音”,很难影响商标案的进程。
“IPAD”商标案未有进展
与此同时,从目前的公开信息看,苹果与唯冠的“分手费”仍没有下文。正因如此,苹果最新的“New iPad”仍未在中国市场中销售。
此前在5月6日,新华网曾援引广东省高院相关负责人的话称,“广东省高院在坚持合法自愿的情况下,正在争取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新华网分析称,相比之前大打口水战的攻伐,“现在苹果和唯冠更加务实,从道义对错的层面转向了实质内容双方议价”。
谢湘辉对媒体表示,“苹果与深圳唯冠都表现出了诚意,但双方还在进行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的结果。”
而5月初,据新浪科技报道,唯冠创始人杨荣山表示,“IPAD”在华商标案有望在2个月内得到解决。另据报道,广东高院日前公开表示,对于“IPAD”商标纠纷案会充分考量社会效益、法律效益等各方面因素,依法公正做出处理,争取双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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