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启动IPTV机顶盒集采招标
摘要: 8月22日消息 2012年8月21日,中国联通再度重启IPTV机顶盒终端集采招标。正式进行机顶盒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关键字: 中国联通, IPTV, 机顶盒, 终端测试, 电信设备
8月22日消息 2012年8月21日,中国联通再度重启IPTV机顶盒终端集采招标。正式进行机顶盒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本次集采是在去年IPTV终端测试的基础上的延续,针对2011年通过测试的16家终端厂家进行招标采购,通过采购的厂家直接分到各省进行落地测试和使用。
本次集采的机顶盒分为标清和高清两类,总量130万,两者各占一半。
2011年参加中国联通终端测试的厂家为中兴、UT、华为、烽火、摩托、海尔、海信、乐视、神州电子、新大陆、大亚、爱立信、思华、创维、青牛、朝歌。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电信设备制造商,具备如下条件,均可参与资格预审:
1、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
(1)相关设备供应商,具有国内主要电信运营商IPTV盒端(或类似设备)总部集采中标或入围合作经验;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已参加中国联通组织的2011年IPTV盒端测试。
2、投标方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内贸合同的权利。
3、在专业技术、产品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该产品在国内/外曾经使用或正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6、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
7、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良好的支持能力,在中国国内有投标产品的维护中心和备品备件库。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信息产业部2000年第2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1]632号文件《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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