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坏路灯杆遭万元赔偿单 网友四大质疑

2012-12-04 15:09:14 来源:大比特商务网 点击:3561

摘要:  西安的哥赵师傅驾驶出租车在夜晚蹭上了路灯杆,被管理部门开出了近万元的“赔偿单”。此事在网上引起起强烈反响,市场价格仅千元,却要赔偿近4000,是市政部门采购价格太高,还是赔偿标准水分太大?网友质疑纷纷。

关键字:  路灯杆赔偿单价格标准

西安的哥赵师傅驾驶出租车在夜晚蹭上了路灯杆,被管理部门开出了近万元的“赔偿单”。此事在网上引起起强烈反响,市场价格仅千元,却要赔偿近4000,是市政部门采购价格太高,还是赔偿标准水分太大?网友质疑纷纷。

“一套灯具2600元,附件700元,单件材料上浮费用(3300×20%)660元,事故勘察车600元,工程车800元,吊车800元,人工(50元/天×10)500元,市政道路占用办证1000元,罚款2000元,共计9660元。”在这份城市照明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给赵师傅开出的预算单中,仅一套双桥路灯灯的价格就高达3960元。

质疑一:是路灯采购价格太高,还是赔偿标准水分太大?

据设备管理科科长介绍,这盏丢失的路灯为飞利浦400W高压钠灯,价格在3000多元。记者咨询了陕西以及外省多家生产路灯的企业,他们均认为设备管理科的报价过高。

“飞利浦的高压钠灯,灯具价格比其他牌子的灯稍贵。但是就算是用最好的材料,并且是国家专利材质的价格也就在500元左右。其次附件灯泡、整流器、触发器、电容等一些配件用好的也就400多元。一套路灯按市场价算下来也就1千元左右,这都算是比较好的路灯了。”西安某生产路灯的厂家说。

此外,记者了解到,路灯损坏的赔偿标准并没有在物价局备案,价格也没有对外公示过。那么,西安市城市照明处给出的赔偿标准中的路灯价格是因为他们的采购价格就高于市场价格呢?还是他们报给的哥赵师傅的赔偿价格存在很大水分?

质疑二:赔偿标准是有明文规定,还是信口开河?

11月26日一大早,赵师傅第一次到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设备管理科接受处理时,“对方仅仅是看了我手机拍的现场照片,问了一下情况就让我赔9660元。”

11月27日,赵师傅第二次来到了城市照明管理处,经过与工作人员的协商,工作人员告诉赵师傅,如果他积极赔偿,可以帮他申请减免行政处罚,只需要交纳8000元就行。

11月29日,赵师傅第三次来到了城市照明管理处,经过和工作人员反复商量,他们同意帮赵师傅申请政策减免,让赵师傅交5000元就给处理。可就在赵师傅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写了一份因家庭困难申请减免赔偿的申请,准备交纳维修费时,却被告知:“你这事情暂时先不处理了,你找记者把这个稿子删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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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上午,记者陪赵师傅第四次来到城市照明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科长彭守新说,“吊车是用来吊电杆的,现在电线杆还可以用,这个费用可以减免。电线杆不换,所以也不用去办理市政道路占用证,这个钱也可以减免,他之前态度还可以,罚款也可以减少,所以昨天我给他说给5000就对了。”

一份赔偿预算单,从9660元降到8000元再到5000元,如此大的变化让人对西安市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感到困惑。仅仅看一眼出租车司机自己提供的手机照片,工作人员就拿出了“9660元”的赔偿单。因为当事人态度还可以,罚款就可以减少,因为“有记者报道,就暂时不处理了”。

在整个事件发展中,西安市政部门工作人员的随意性令人担忧?所谓的标准,所谓的规则,都在这些工作人员的嘴上掌握着么?

质疑三:路灯不亮出了事故,责任该谁承担?

“这排灯不亮都有十来天了吧,一直不见有人来修。”在赵师傅出事故地点附近开店的付师傅告诉记者,对于赵师傅撞上的这个路灯在出事前是否完好,他并不清楚,但最近十来天,包括这个路灯在内的这排路灯都没亮过。

“11月25日清晨5时许,我开车沿长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长乐坡附近,突然对面的一辆大车打着远光灯过来,把我闪了一下,撞上绿化带,紧跟着撞上了一根路灯杆停了下来。”赵师傅说。

“当天早上周围都太黑了,路灯也没有亮,我没有看见绿化带的台子,所以才会撞上去,才会撞上路灯。”赵师傅告诉记者,要是能看见路灯,他怎么也不会选择撞电线杆。

有网友对此质疑说,下雪天行人摔伤,道路清理责任人要负责赔偿;商场玻璃没有显著标示,顾客撞碎玻璃受伤商场要承担责任;路灯十多天不亮,没有维修,司机因此出了交通事故,负责路灯管理的市政部门该不该承担责任?

质疑四:领导心情是处理程序标准么?

“交警把车拖走了,每天的停车费至少30元,我每天还要给老板交400元份子钱,只要车子一天不能正常运营,我就要赔上400多元,之前每天150元的收入也没了……”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的哥赵师傅非常苦恼。

11月30日,城市照明管理处彭守新科长对赵师傅说。“给你做的预算单,你为什么要给记者看,你给他看了有什么用,现在领导很生气,你这个事情就放着吧,等影响消除了再说。”

“他们做的不对,为什么不能曝光。其实这个路灯就不是我撞坏的,我愿意赔5000元也是因为我想尽快把出租车提出来,车子多停运一天我的损失就更多。”赵师傅既气愤又焦虑。

网友对于“领导很生气”、“影响消除了再说”等回应表示强烈不满,难道西安市政部门的处理程序要以领导心情为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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