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抵债 江苏阳光控股子公司申请破产
摘要: 江苏阳光(600220)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由于生产成本严重倒挂,资不抵债,生产经营无法持续,已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宁夏阳光破产清算。
江苏阳光(600220)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由于生产成本严重倒挂,资不抵债,生产经营无法持续,已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宁夏阳光破产清算。
受宁夏阳光影响,公司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为亏损。宁夏阳光已于2012年8月下旬正式停产检修,且鉴于当前的多晶硅市场状况,亏损局面将长期存在。
宁夏阳光硅业成立于2006年7月,主要从事多晶硅生产和销售。江苏阳光出资2.3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5%。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宁夏阳光账面资产总额13.99亿元,负债总额14.45亿元,净资产-4616万元;2012年1~12月份亏损约2.5亿元,宁夏阳光目前已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江苏阳光董秘徐伟明介绍,公司今年遭遇上市以来首次亏损,主要归因于多晶硅亏损及宁夏阳光所欠公司债务。
目前根据法院的受理,已裁定宁夏阳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判断标准。
宁夏阳光所欠江苏阳光借款12.7亿元预计无法偿还,江苏阳光将对此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公司2012年利润将会有重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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