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品迎来绿色挑战,解读中国RoHS产品标签加注细则
2007-02-15 14:42:46
来源:半导体器件应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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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的电子制造业风起云涌,一股难以抵挡的绿色风暴正向我们迎面袭来。这其中,尤以已在欧盟实施的RoHS环保指令最为引人注目。2007年3月1日,China RoHS即《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即将正式实施。几万种整机、元器件、原材料将受到影响,其中包括了车载雷达、通信设备、手机、电视机、计算机、音响、DVD、半导体、集成电路、医疗电子设备、电池、微波炉、电磁炉等多个行业的产品。
众所周知,中国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该法规的实施可能给全球电子制造业带来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革命。就当前欧盟在RoHS实施中所获得的经验来看,这场“绿色革命”将给成千上万的生产商、销售商、进出口商带来新的挑战。
欧盟RoHS与China RoHS有着一些共同点,例如两个指令都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相同的有害物质进行了限制。但我们应当注意的是,两个RoHS指令依然有着很大的差异。换句话说,已经符合欧盟RoHS的产品,不一定意味着就符合China RoHS。我们可以把这些差异归纳为以下几个大的方面:产品范围、重点产品管理目录、产品生效日期、产品标识、以及目录产品检测和认证。
China RoHS即将在3月1日开始实施其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核心环节就是要求所有中国的进口商、分销商和生产厂商在电子信息产品上贴上标识。因此,在如此紧促的时间段内,产品标识问题将会给业界的同行们带来极大的压力和困难。在本篇文章中,我想具体为大家介绍一下针对产品标识的要求、实施方法及相关事宜,并结合我们在欧盟RoHS实施中的成功经验,为中国的业界人士带来更多的借鉴。
首先确定产品是否需要被打上标识
China RoHS所涵盖的范围远比欧盟的RoHS大的多,且电子信息产品技术包含了所有种类的电子产品,包括元器件(电阻、IC等)。除了作为向OEM厂商出售的元器件,所有电子信息产品都需要被打上标识。因为OEM厂商在对其最终成品标注标识时,仅需从供应商那里得到相关物质的浓度信息。还有一种情况是,除非元器件被独立卖到最终用户手中,否则作为备用件是不需要贴上标识的。值得注意的是,产品的标识会被要求在例如像万用表,焊铁等被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电子信息产品上。
在电子信息产品上标注污染防制标识
对符合RoHS的产品,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否有任何RoHS监控物质超过China RoHS的浓度限制值。如果产品不包含任何监控物质,则用绿色环保标志“e”来表示其可回收性;如果产品中有一项或几项含有的RoHS监控物质出现,则用橙色的标识和一个数字注明(最好使用这些颜色,但不是绝对的,其它颜色也会被接受)。在橙色标志里面的数字是环保使用期限(EFUP),以年份来计算。基于当前指令尚未实施,这个具体的年限还没有被确定,但现有的方法是使用最长理论使用年限。其次,标识要求在产品显著位置上标明,但如果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在产品使用手册中提供。
监控物质声明表
如果产品中含有RoHS监控的物质,除了橙色标志之外,还需提供一个关于这些RoHS监控物质所处位置的列表。如果产品有用户使用手册,就可以把这些位置的信息放入手册中,但不允许仅仅提供网址。这也就是中国的标准和欧盟RoHS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它在目录中列出了哪些产品类别是合格的。使用这个表格还可以表示出RoHS监控物质是高于(用X表示)或低于(用O表示)特定的浓度限制,而这一方式将被单独应用到每一种均质材料。ChinaRoHS没有相关的豁免条例,除非产品本身被特别地列入即将发布的“目录”,否则RoHS监控物质将是不受控的。表格会根据每个部分的要求列出不同部件和相应的数据。“零件”可以是一个附属的部件,一个模块,PCB或者机架。除非最终产品是一个单一元件,否则没有必要对每一个组件提供数据,也就是说在表格里只需一行数据。
包装上同样也需标注
同时,包装上标注的标准也已经出台。China RoHS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的包装必须有相应的标识,并标出包装所用生产材料的中文说明。
作者:Gary Nevison, Premier Farnell产品市场战略总监
Nevison在电子元器件行业具有超过30年的丰富工作经验,在业界是一个非常活跃和具有影响力的人物。作为英国授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协会(AFDEC)的成员,他同时担任了该协会下设的RoHS特别发展组的主席。2005年,Nevison先生还当选了欧洲半导体经销和制造协会(DMASS)的主席,以及Yorkshire电子的董事会成员,帮助其在当地的开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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