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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 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接着,欧盟在11月8日发布公告,称已对从中国光伏企业进口的硅片、电池、组件启动反补贴调查,其对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也早在进行中。
为遏制国外多晶硅对中国市场的疯狂低价出口、倾销,商务部于今年7月和11月,先后发起对美韩、欧盟的多晶硅“双反”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根据美国双反终裁,晶科能源将面临15.42%的反倾销税和15.24%的反补贴税,11月8日,欧盟也宣布发起反补贴调查,欧洲是晶科最大的海外市场,美国占比相对较小。对应对双反冲击,晶科能源及时制定应对策略,想快速化解“双反”带来的负面影响。
据商务部发表公告获悉,自11月26日开始对是否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以及是否对上述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补贴税进行调查。届时,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追溯征税,将沉重打击海外多晶硅企业,并给国内产业带来间接利好。
商务部昨天公告,自11月26日开始对是否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以及是否对上述多晶硅追溯征收反补贴税进行调查。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追溯征税,将沉重打击海外多晶硅企业,并给国内产业带来间接利好。
由EuPD Research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欧洲光伏安装商对向中国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存在分歧,仅有44%的受访者表示支持双反关税。
目前的裁决中,让中国业界最为不满的一点是美方所认定的反补贴税率,这一点很有可能成为中国将此案推向WTO的重要着力点。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全票通过,批准美国商务部在今后5年向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中国输美产品增长源于市场竞争优势,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美方行动系歪曲中国产品出口现状,此裁决存在不公平因素,未来不排除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
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从18.32%到249.96%不等,反补贴税率从14.78%到15.97%不等。
昨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双反”事件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决定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 其中18.32%~249.96%的反倾销税与初裁相差不大,而反补贴税则大幅增至14.78%~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