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家液晶企业重组的启示

2009-03-25 09:28:29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并购重组是市场经济中的常见现象,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政府一般情况下不应干涉企业间的并购重组,但一些战略性产业并购重组需要政府支持。究其原因:一是我国要素市场不完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时碰到重大障碍或者面临过高交易成本;二是在全球竞争背景下有些战略性产业存在明显后发劣势,需要政府给予扶持。

  以国内三家液晶龙头企业(京东方光电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昆山龙腾光电公司)的重组案例来说,它们在产业发展低谷时制定重组方案,欲以此实现必要的规模经济,但最终功亏一篑。液晶产业门槛高、风险大,国内企业处于成长过程中,在国内要素市场不完善和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在并购重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家液晶企业重组及重组推迟原因分析

  液晶产业是战略性产业,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就制定了发展计划。由于产业门槛高、风险大,以及国外的技术封锁,国内一直没有条件投资高世代生产线。直到2003年,北京、上海和昆山三家经济实力强大的企业开始陆续投资当时还算先进的液晶5代线,从此为国内液晶产业打下了一定的产业基础。五代线主要生产监视器和笔记本等中小尺寸显示产品。

  但由于本土企业面临多方面的困境,长期性矛盾和短期性矛盾同时爆发,企业难以融资发展,甚至面临生存压力。因此,2006年,三家液晶企业开始洽谈重组事宜。三家企业启动重组有深刻的背景:

  一是国内企业规模不经济。三家本土企业各有1条5代线,离应有4—5条以上5代或更高世代生产线的最小经济规模相差很远。规模不经济导致我国企业采购成本比竞争对手高,研发投入的分摊比例也偏高。

  二是上游配套产业发展进程缓慢。国内在上游关键材料和生产设备方面基本处于空白。由于本土企业规模小,不仅难以拉动本土配套产业的发展,也无法吸引掌握关键材料核心技术的美日企业就近设厂配套。主要配套项目投资都在数亿元以上,资金已十分短缺的本土企业无力靠自身力量去发展上游配套产业。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就近稳定供应并靠近终端客户是大幅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市场响应速度的重要手段。

  三是政策支持不成体系。液晶产业是全球性竞争。与竞争对手相比,我国缺乏系统的产业政策。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都根据实际情况为发展液晶显示器件产业制定了系统的配套政策,包括提供巨额的研发补贴资金,提供优惠税费政策,帮助企业融资等。由于液晶产业的特殊性质以及全球产业竞争的现状,本地政策也是影响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四是行业不景气,企业财务状况不佳,后续融资困难。液晶行业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进入下降周期,2006年三家骨干液晶屏生产企业出现巨额亏损。在我国的资本市场管制制度下,本土企业只能依靠银行贷款,无法筹集足够发展资金。我国台湾地区不仅对液晶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支持,还允许亏损高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台湾5家主要液晶显示器生产企业在连续数年亏损情况下,从资本市场连续融入上百亿美元资金。

  2006年12月底,三家液晶企业签署了三方整合《意向书》,三方整合项目于2007年1月中旬正式启动,计划半年内就有关整合事项基本达成一致。但是整合计划没有如期完成,实际上是无限期延迟,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产业环境发生了变化,这是基础原因。从2007年中期开始,液晶面板进入了新一轮景气周期,全球液晶面板企业开始盈利,国内三家液晶面板企业也扭亏为盈。以京东方为例,根据2007年上市公司年报推算,其5代线每月盈利超过亿元。

  第二,合并重组方案没有考虑到各种变数,设计缺乏弹性。合并重组方案是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产生的,三家企业经过长达半年的谈判才就方案以及相关安排达成协议。重组方案没有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情景分析,更没有根据未来可能的变化制定多种方案。重组方案过分依赖于特定环境,企业间的利益平衡关系比较脆弱。一旦外部环境或企业状况发生变化,重组方案就面临推翻的可能。事实上,环境变化了,方案也被推翻了。在其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产业环境发生了戏剧性变化,从低谷进入高峰,又从高峰回到低谷。产业环境的不确定性也给液晶企业及所有试图进行产业整合的企业上了生动的一课,合并方案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

  第三,缺乏有利的政策支持。由于三家企业签订协议后提出的政策要求,始终没得到支持,三家企业对合并前景逐渐看淡。半年时间过去了,环境亦变了,三家企业的实质经济关系亦开始变化了,合并终因环境和内外条件的变化而停止了。

  液晶企业并购重组的启示

  启示一:企业并购重组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液晶产业与消费电子业不同,作为IT产业中资本技术密度都很高的产业,没有资本实力强大的企业或投资者,在开放的环境下,很难做大做强。我国液晶产业是在北京、上海、昆山等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打下了一定的产业基础,但各地的投资受到财力限制难以进一步支持企业做大,国内资本市场不能提供融资机会,分散的三家企业都无法达到必要的经济规模。合并重组是帮助企业的有效手段:通过兼并重组,达到必要的经济规模,提高投资者信心,为大规模融资投资高世代线创造条件。企业进入良性发展后,就有可能达到世界前列水平。

  启示二:政府在战略性产业的并购重组中应当发挥重大作用

  在开放竞争的背景下,成长中的“设立成本”未解决的本土战略性产业需要政府的支持。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产业设立成本(set-up cost)是指我国企业发展时由于面对外国企业的强势,单靠企业自身努力难以克服的阻力。在这类产业中,企业发展需要政策支持,并购发展往往也必须有政府政策的支持。液晶产业就是设立成本未解决的战略性产业。液晶企业的重组是市场行为,但在产业没有实力很强的骨干企业的情况下,由于内外条件可能的变化,企业预期很难稳定,企业市场行为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如本案例所显示的结果,重组各方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的理性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政府认识到液晶产业的战略重要性以及企业重组的必要性,企业亦有合并整合的要求,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引导企业完成重组。

  政府的支持作用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系统的产业政策,包括创新激励(如研发补贴)、税费优惠(如有利的增值税和关税)、融资帮助(如产业低谷时期的资本融资)等。二是国家资本的引导作用,利用国家资本支持战略性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启示三:政府需要有政策和专业投资机构支持战略性产业

  中央政府拥有庞大的国有资本,但是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基础产业中,对新兴的战略性产业迟迟没有提出战略规划。液晶产业是战略性产业,但是门槛高、风险大,在国内产业政策不完善和资本市场由于外部性原因较难作用的背景下,产业发展只能依靠国有资本的支持。北京、上海和昆山等地方政府率先利用国有资本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中央政府应学习借鉴地方政府的经验。

  国家需要建立专业性的投资机构,对新兴的战略性产业进行必要的支持。专业性投资机构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力。专业性投资机构由专业人士组成,按照规章和程序办事,容易做出合理决策。专业性投资机构有明确目标和考核机制,执行力强,可以避免液晶企业重组中出现的政策目标无法落实的现象。如果国有资本在液晶企业重组过程中进行投资,将极大地提高市场信心,并对三家地方企业产生积极引导作用。

  启示四:政府支持产业并购重组应当尊重市场规律

  政府支持产业重组应当以市场规则为基础。液晶企业的重组动力来自于市场,重组方案也是利益相关各方通过市场谈判完成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市场原则基础上进行积极的引导和协调,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如果将来政府加大干预力度,也应顺应市场规律,否则方案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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