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与广电博弈IPTV 竞争还是合作陷入两难

2005-04-28 08:52:08 来源:东方早报
4月21日-22日在北京举行的2005年IPTV峰会,把电信和广电的竞争与合作问题再一次地推到风口浪尖。尽管广电总局没有参加此次会议,但是在数字电视和IPTV的产业发展面前,中国应该怎样建立自己的产业 
模式和产业链的探讨,已经到了不得不说的时候。 

 UT斯达康流媒体事业部总监刘文凯认为,如果广电要参与到IPTV的运营当中来,就应该采取措施开放有线运营,真正进入开放的市场。 
  广电的垄断正在遭受广泛的质疑。 
  暗流涌动 
  在最终面对相同的用户群和相似的实现手段面前,拥有不同优势的广电和电信之间并没有展开合作,而是各自进行着扩军备战。 
  2004年3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由中央电视台开办网络电视业务,中视网络公司成为第一家在网络电视领域开疆辟土的传统电视节目单位。2005年4月21日的IPTV峰会上,中视网络IPTV业务负责人节目总监郭崴放出豪言:2005央视网络电视基于网络接收的IPTV用户将达到1500万,基于电视接收的IPTV用户将达到20~30个城市,基本覆盖全国1/3省级城市。 
  2004年3月,中国网通旗下的天天在线获得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据悉,这是国家广电总局首次向系统外互联网企业颁发此类许可证。 
  在4月22日的IPTV峰会上,中国电信和网通两家电信运营商也传出消息,他们都已经联合电信设备商在各自的若干省级市场建立了IPTV的试验网络。 
  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对原中广影视传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形成的国家级网络企业中国有线,也推出了一项名为“中国网络电视”的宽带网络互动点播电视服务业务。据悉,“中国网络电视”将以连锁加盟的方式来进行市场运作,凡是拥有宽带用户的网络运营商都可以加盟。 
  广电和电信在“网络电视”这块蛋糕上已经是剑拔弩张。 
  博弈IPTV 
  占据中国有线网络垄断地位的广电系统,虽然凭借政策上的优势保持着在电视用户终端的强势地位,但是广电系统“多网并存各自运营”的混乱状况已经严重影响到整个广电系统在市场面前的竞争力。 
  虽然广电也在借数字电视进行网络的整合和改造,但是各地电视网络都由地方组建并归地方所有,技术和利益等问题导致广电的改革过程显得漫长而力不从心。 
  而电信在进行企业改制之后,网络的统一管理和市场化的运作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这些都和广电形成巨大的反差。 
  历史造就了电信和广电不同的生存状态,但是市场是残酷无情的。用户的需求和业务的创新,使得电信和广电在IPTV上出现了真正的博弈。 
  中国电信互联网产品部总监,互联星空事业部总经理刘志勇表示,“消费类的产品对于推动市场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电信正是基于这些分析才最终决定展开互联星空的宽带增值服务。 
  刘志勇认为单纯的靠接入服务已经不能更大程度上刺激用户使用宽带的兴趣,所以电信要提供更好的基于PC、TV以及Mobile的内容服务。而这些服务则需要联合其他的终端运营商的介入。 
  拥有有线电视网络的广电同时作为视频内容的监督管理者,面对电信对网络电视虎视眈眈的态势,一旦不能利用好自己在牌照准入上的决定权,那么以电信目前的市场实力,IPTV的运营将会对广电的有线网络造成难以预料的冲击。 
  “广电目前推行的数字电视,用户在体验方面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一位设备生产商评价道,“这是广电模式带来的一个最大障碍。” 
  深圳的一家有线网络运营商对记者说,虽然数字电视已经在推广,但还是感受到来自IPTV概念的巨大压力。他表示自己同时拥有SP的运营执照,但是在目前不明朗的局势下,还不知道是否应该投入IPTV的运作。 
  冰层难破 
  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相关发言人关于“广电和电信的应该加强双赢合作”的郑重呼吁,在这次广电总局缺席IPTV峰会的背景下,显得有些无奈和“一相情愿”。 
  而一位广电的知情人士也表示,之所以没有参加这次峰会,实在是因为“在这样一个敏感的话题上,广电和电信没有达成良好的沟通和共识”。 
  由于IPTV在网上传输的主要内容是流媒体,而这就提出了对于带宽的要求,至少是在2M-6M左右,而有线电视网络的改造成本将非常巨大。同时电信网的宽带以及解码技术也存在不同的问题。光纤新技术的出现使得广电和电信的网络改造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各种协议和标准的统一也将极其复杂。 
  处于市场弱势的广电更是不敢轻易的在没有谈判好之前就交出自己的“内容监控”筹码。 
  由于政策的限制,电信不能名目张胆地绕过广电进行内容上的运做。但是信息产业部通信科技委委员、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侯自强认为,网络电视IPTV单纯提供与数字电视类似的功能是没有发展前途的,IPTV的生命力在与必须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将广播频道媒体和互联网媒体融合。 
  他提出P2P的技术运用将使得“内容提供商可以绕过广电媒体的运营网络而直接到达用户端”。 
  技术上的可行并不意味着电信就可以放开手脚。广电总局数字电视标准组的组长章之解介绍到,把内容的运营完全交给各个网络运营商是不符合要求的,因为中央对此非常重视,对于影音视频图像等内容产品的管理,还是要通过国家专门的机关来进行监管。 
  但是一位生产机顶盒的厂商不无担忧地说:“现在不发牌照,不制定标准,但是市场不等政策。等将来大家的产品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大量的资金已经投入进去,各方牵涉的利益更多的时候,标准更难制定。” 
  作为IPTV概念的先锋厂商TCL数字电视网络销售中心总经理杨海波透露,TCL在数字电视的投入近6000万人民币。 
  两难状况 
  对于终端的用户而言,数字电视和IPTV区别并不重要,关键的是“我能得到什么?” 
  “电信认为IPTV对于用户来讲,就是一站地的宽带信息娱乐中心,有更多的应用。”中国电信互联网产品部总监刘志勇强调,“对于IP来讲,就是一个便于赢利和创新的平台,SP的内容更容易被用户找到。” 
  他认为正是用户在互联网上得到的各种娱乐类的内容想以一种更为放松的方式去享受,所以才有了全球范围内,试图把内容从计算机上移到电视上的IPTV业务尝试。 
  记者在采访时也了解到,事实上广电总局也在积极论证IPTV项目。广电总局数字电视标准组的组长章之解先生明确表示,“IPTV作为一种不同的实现技术”,广电完全有能力来做。随着网络本身的改善,各种业务会充分发展。 
  看起来电信和广电对IPTV各自有着不同重点的理解。但是从目前来看,IPTV的业务是基于电视终端,可实现点播和直播的双重互动操作模式。而数字电视强调的不过是一个“IP”的传输方式。 
  而UT斯达康的陈文凯也表示,所谓的IPTV有两层意思:一是基于IP的技术做业务,另外一个就是基于TV终端做宽带应用。“殊途而同归,虽然很多东西不会在同一个时期实现。” 
  在这样的概念之下,当前“数字电视”和“网络电视”似乎显得有些重叠。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说:“将来数字电视的概念是节目以IP数据包的形式传输到电视机的用户那里,所以用户不会在乎经过什么网络或者什么方式进行传输。” 
  但置广电于两难境地的是,一个(数字电视)正大规模推广,一个(网络电视)携后发优势,如何协调两种技术?面对广电与电信,以及数字电视和网络电视,如何协调也是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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