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使用年限国标正在业内征求意见

2009-02-24 10:07: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的配套标准,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多种家电的使用年限国家标准正在业内征求意见。   
  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则》对家电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要求生产厂家要对其生产的家电产品标明安全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计起。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但是这项标准对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要求,没有具体的安全使用年限规定。   
  由于各种电器的功能、用途不同,其寿命也不尽相同,因此国家标准委于2007年下达了细化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多种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标准的任务。记者从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悉,目前草案正在征求业内意见,但由于涉及产品的具体使用年限,不仅关乎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及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也对企业的销售及需要承担的责任有重大影响,需要高度的科学性与严谨性。据悉,目前试验验证工作尚未最终完成,每一项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还没有最后确定,至于标准是否属于强制性标准,也正在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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