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三高效空调宣传攻击对手 涉嫌违法

2009-06-26 09:45:43 来源:中国企业报

  日前,有业内人士向本报反映,长虹三高效空调的宣传虚假和夸大,同时还攻击其它企业的变频空调和普通空调,已涉嫌违法。

  记者调查后发现,6月初长虹空调在四川绵阳率先推出了4大系列37款三高效空调。为了配合高能效空调的市场销售与推广,长虹在终端售场和媒体上进行了专门的产品宣传,其广告语就是“比变频更省电、比普通空调更省钱”。

  此外,记者还在一些家电连锁卖场看到,长虹空调的样机上还制作了POP广告牌,内容与上述广告用语基本相似。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海淀区工商局相关人士。据该人士介绍,企业的任何宣传必须要真实。企业如果采用对比式宣传方式,可以采用自身的产品对比,但不能与竞品对比,更不能使用结论式导语。长虹三高效空调的宣传内容,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该人士指出,首先,长虹三高效空调与变频空调、普通空调之间不具备可比性。三高效空调只是长虹一家的产品,而变频空调和普通空调却是行业产品的统称,两者并不存在可比性。其次,三高效空调比变频更省电、比普通空调更省钱的对比,没有事实依据支撑。如果企业要对比,必须要在广告中明确对比物,并列出详细数据和参数。否则,就存在对消费者和受众的误导。

  据悉,长虹空调技术总监钟明博士透露,此前长虹曾在检测机构对一台定频和一台变频空调进行过检测,从而认为三高效空调比变频更省电。对此,国家家电检测中心一位工程师指出,检测报告只对送样产品负责,并不能代表整个行业产品的现状。如果企业拿两款产品的检测报告就得出定频比变频更省电,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这种逻辑推理更是错误的。

  记者还注意到,目前长虹价格最便宜为1款1级能效1匹空调,市场最终成交价为1499元。而志高同样的1匹空调售价仅为1280元。长虹三高效比普通空调更省钱的说法,也缺乏事实依据。

  《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同时,第十二条也要求,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违反上述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并处广告费用1—5倍的罚款。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等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但在三高效宣传中,长虹为突出自身的特点,直接与变频空调与普通空调进行对比,且对结果进行定语式引导,这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攻击和打压市场同类产品。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王书赟律师认为,其它空调企业,特别是一些变频生产企业,可就长虹空调的这一行为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如工商部门确认其行为违法,其它企业可要求长虹空调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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