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松绑 TCL与长虹合资共享网络

2010-01-07 10:43:29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独家获悉,为了强攻网络电视市场打造内容优势,长虹与TCL将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合资成立一家公司共享网络内容。

与此同时,行业也正为一条信息而亢奋着:在四个月后,广电总局与工信部终于坐到一起,沟通结果颇为乐观,网络电视或被松绑。这一事件的背景是:广电总局对网络内容进行管制,网络电视内容涉及其中,并关闭了网民们“钟爱”的免费午餐BT。与此同时,工信部则要求加快出台数字电视标准,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彩电企业尤其是国产彩电集体猛推互联网电视,将“网络成电视标配”当做集体口号,喊得响亮。

长虹牵手TCL合建网络平台

为解决网络电视的内容问题,长虹和T C L将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打造共享内容平台,“毕竟两家一起烧钱,总比一家独担的好”。有知情人士透露,双方投资的规模和经营一家网站的规模类似,前期都做好了烧钱准备。

2009年,具有互联网电视功能的彩电在国内彩电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与互联网整合能力越来越强。

据中国电子商会数据,2009上半年,消费者对电视上网功能的关注度已达23%,而国产品牌成互联网电视推广主力军。目前,TCL、海信、长虹等彩电巨头相继推出互联网电视,而且都打造了自己的内容平台。

此次,TCL和长虹在分别宣布停产40英寸和32英寸以上非互联网液晶电视、将网络功能设为标准配置后,再度携手主攻内容。

内容瓶颈广电亦松绑

对家电企业来说,近日还有一个好消息,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司长肖华在2009(第五届)中国消费电子年会称,已与广电部门就互联网电视开了一个讨论会,并取得了积极反响。中国电子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对媒体透露,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工信部和广电部门的要求都已经了解,正在协调,将会出台一个文件。

大概四个月前,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被业界解读为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的“封杀令”、“黄牌警告”。

事隔几日,工信部公开表态,将加快出台数字电视标准,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也特别提到与广电总局需精诚合作,力挺互联网电视。四个月后,双方坐在一起,“取得了比较积极的反响”,彩电大佬提起的一颗心可以稍稍放下。

事实上,在工信部力挺、彩电大佬发力互联网电视的同时,作为节目内容主管部门的国家广电总局也正在对互联网视听节目进行一轮整治,其中就涉及与互联网电视厂商合作的视频网站。

第三方的机遇?

行业专家陆刃波说,互联网电视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内容上仍处于发展初期,其发展模式涉及到压缩、解码、传输格式、功能需求协议、版权许可等多方技术支持保障,而这些技术的实现又需要压缩、解码、传输芯片技术提供商、内容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彩电企业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完成,互联网电视时代的来临,单纯的产品竞争模式将转化成为产业链完善度及运营模式等综合实力的竞争。

记者采访中亦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T C L与长虹合资公司的内容合作伙伴竟涉及到还在和T CL打官司的优朋普乐,不过这一合作还在商讨,没有最后签约。而且,国内六大彩电厂商都与其有所接触。

优朋普乐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独家获得好莱坞美国索尼影视娱乐公司、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美国派拉蒙影视公司、美国环球影视公司等4家全球最顶尖影视公司的合法授权。并和内地、香港多家公司成为合作伙伴。而且,除了影视内容,在过去三年还搭建了C D N内容分发平台。

网络电视立项公示已经结束

近日,记者从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处获悉,工信部旗下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与国内九大彩电企业向前者递交的两份网络电视标准的立项公示已经结束。

为了规范行业发展,视像协会与中国数字家庭产业联盟、T C L、海信、海尔、创维、康佳、长虹、厦华、熊猫、上广电等国内9家主要彩电整机企业,以及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此前商议一起起草网络电视标准,涉及两项,名称分别为《网络电视机应用技术要求》及《网络电视机用户认证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并提交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进行立项公示,完成年限均为2011年。

据悉,按程序,还有一个正式批复的过程,如果不出意外,标准的起草制定就可以正式推进。“该标准有利于规范、引导我国互联网电视的发展,预计2010年出台”。这两项标准只是涉及网络电视的终端整机部分,不涉及内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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