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灯行业质量自律规范

2010-06-01 11:10:10 来源:大比特半导体器件网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节能灯生产企业和市场销售商将共同“重质量、守信誉”,营造良好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厂商共同制定此《节能灯行业质量自律规范》。

  我们将共同努力做到:

  1.坚持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2.科学合理地利用不可再生的稀土资源,充分发挥其效能;

  3.节约能源、减低排放、保护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康;

  4.坚持采用国内、国际标准生产,决不以次充好,以劣充优;

  5.不售卖假货和质量不合格的节能灯产品,做好产品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6.维护行业信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反对恶性的价格竞争;

  7.灯具专业市场做好市场准入把关,引导消费者选择有良好信誉企业的优质节能灯产品。

  我们的质量承诺是:

  1.节能灯的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采用高效三基色荧光粉,显色指数≥80;

  3.色容差≤5 SDCM;

  4.寿命≥6000小时;

  5.10W以上节能灯的光效大于普通灯泡的5倍,即节能≥80%%;

  6.2000小时光通维持率≥80%%;

  7.2000小时失效率≤5%%。

  以上是节能灯行业质量自律规范,此规范通过后,有关生产企业、经销商和专业市场要自觉遵守并执行。如有不符合的单位,行业协会将向社会披露并向国家有关执法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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