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布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承担企业选择办法

2011-03-29 16:34:37 来源:网络

摘要:  为做好示范工程项目单位和入围企业的对接工作,推动示范工程规范有序开展,对示范项目单位选择入围企业提出如下要求

关键字:  半导体照明,  路灯,  隧道灯

本次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选定了20个半导体室内照明产品应用项目、15个半导体路灯应用项目和15个半导体隧道灯应用项目。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了三大类产品共28家入围企业。为做好示范工程项目单位和入围企业的对接工作,推动示范工程规范有序开展,对示范项目单位选择入围企业提出如下要求:

一、选择原则

适度均衡:本次示范工程旨在检验当前我国半导体照明应用产品的整体水平,要确保示范工程分配的适度均衡,避免少数企业垄断示范工程,保证多数入围企业有机会参与示范工程。因此,每家入围企业可参与的示范工程数量有一定限制。

适当竞争:为保障示范工程顺利实施,确保产品供应,并引入适当竞争。应用产品数量超过一定量的示范工程,项目单位应选择相应数量的入围企业作为意向产品供应方。

根据上述原则,确定选择方法如下:

第一步,由示范项目单位按要求填写《意向推广企业选择表》,选择意向产品供应企业、产品类型和数量。

第二步,企业根据限额确认拟参与的示范工程项目。

第三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根据项目单位和入围企业意见,最终确定各地推广企业名单及推广产品数量。

三、数量限制

(一)示范工程项目单位可选企业限额

各示范工程项目单位所选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限定数量,同时应确定等量的备选企业。


(二)入围企业可参与示范工程项目限额

1、室外半导体照明产品(路灯、隧道灯)入围企业

每家入围最多可参与4个应用示范项目,原则上每家入围企业在同一个示范项目中的产品供应量不超过2000盏。

3、室内半导体照明产品(筒灯、反射灯)入围企业

每家入围最多可参与5个应用示范项目,原则上每家入围企业在同一个示范项目中的产品供应量不超过20000只。

 

本文为哔哥哔特资讯原创文章,未经允许和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Big-Bit 商务网

请使用微信扫码登陆

x
凌鸥学园天地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