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对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补贴政策摘要
摘要: 对于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太阳能集热板补助150元,市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太阳能集热板补助225元,对于其他类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补助标准为不超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增量成本30%。
关键字: 太阳能热水系统, 普通商品房, 公共建筑, 集热器
《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符合条件的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及工业企业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按实际安装集热器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补助。
《深圳市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方案》
对于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太阳能集热板补助150元,市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太阳能集热板补助225元,对于其他类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补助标准为不超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增量成本30%。
《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基础教育学校按照新建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的50%给予补贴;其他学校、宾馆按照新建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的30%给予补贴;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
对使用太阳能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给予太阳能集热系统总投资额的30%的奖励补贴(每个项目奖励补贴不超过150万元)。
《宜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太阳能热水系统按集热器面积补贴标准:屋顶集中集热式系统:400元/M2;阳台或墙面壁挂式系统:600元/M2;
我国大力推广“节能示范城市”
百城阳光计划(太阳能城)
在全国600个地级市选取100个城市,通过科普引导和政策鼓励等综合举措,建立太阳能热水器应用的示范市,使“百城”的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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