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台LED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摘要: 为推动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加强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示范应用,着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实施方案》,日前,宁波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关键字: 节能减排, 战略性新兴产业, 应用工程, 补助对象
为推动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加强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示范应用,着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实施方案》,日前,宁波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暂行办法》规定,2011-2015年,宁波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县(市)区、管委会财政安排相应的预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和推进工作。
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宁波市辖范围内非政府直接投资的LED应用项目,按LED产品采购价实际应用总额的30%,给予应用单位补助。要求道路(包括隧道)照明在100盏以上;景观和公共设施(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照明在500盏以上;室内照明在2500盏以上;综合照明应用LED产品总价在50万元以上。二是对宁波市注册的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按LED产品合同能源实际推广总额的30%,给予合同能源管理企业补助。三是每年对县(市)区、管委会及市级主管部门“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推进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先进的,给予以奖代补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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