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业为专利付学费DVD业再遭打击
2007-05-10 09:35:12
来源:半导体器件应用网
近日,处于“沦陷”境地的DVD产业再次遭遇专利打击。东芝公司诉我国14家企业侵犯专利权,被诉企业面临被永久排除出欧美市场的境地。业内人士指出,核心专利的缺失将给中国电子制造产业带来巨大损失。
DVD专利问题再次引发关注
近日,日本东芝公司指控称,在没有得到该公司授权,也没有经过DVD规格制定团体审核批准的情况下,17家公司对美出口和在美销售的DVD播放机、刻录机侵犯了其三项专利,因此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加州北部地区联邦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对相关企业启动“337”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并赔偿东芝公司的相应损失。据了解,此次遭到起诉的中国企业有14家。
一位业内人士称,如果遭遇永久排除令,涉案产品将永远不得进入欧美市场,败诉将关系到整个行业产品的出口命运。
其实,中国DVD早在专利问题上摔过跟头。“我们现在全力在给国外品牌做代工。”一位国内DVD厂商人士说,由于做代工后专利费用由外方承担,眼下多数企业选择为国外品牌代工,赚取加工费,而非发展自主品牌。
据悉,在中国DVD出口的重要省份广东省,每年出口DVD数千万台,但其中以贴牌形式出口的产品约占总量的90%。业内人士称,中国的DVD产量占全球市场的80%左右,然而,中国国产品牌实际上已经全军覆没。
核心专利缺失是电子产业的普遍问题
有业内人士认为,继DVD产业之后,MP3、MP4、数字电视、3G等产业也会涉及相似的专利收费问题。如果不解决专利的问题,这些关键产业有可能重蹈DVD产业的覆辙。
事实上,我国电子产业核心专利缺失的问题正在浮出水面。3月,我国MP3产品曾被疑专利侵犯。在3月15日德国汉诺威举行的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展览会上,部分中国企业的展台当场遭到德国执法部门的搜查,其中包括华旗爱国者、纽曼以及迈乐数码等MP3、MP4的生产企业。执法人员要求被搜查的企业将相关产品撤出,并扣押了上百款产品。
而在数字电视方面,专利问题更是棘手。目前,我国彩电进入美国市场面临着赔本的经营风险。据悉,从2007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国的电视必须是数字电视,13英寸以上的电视必须符合ATSC标准的技术规范。
据专家介绍,我国彩电行业几乎不掌握数字电视的核心技术专利,要想达到ATSC标准的相关技术规范,就不得不用到ATSC会员企业的相关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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