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与建筑一体化标准:制定难 执行亦难

2012-08-07 10:38:47 来源:大比特商务网 点击:2147

摘要:  在某国内厨电企业标准部门任职的李强(化名)经常听到售后部门同事反映,有些消费者投诉吸油烟机的风力、风压不够或者灶具火力不足。其实并不是产品性能较差,而是与消费者家中橱柜或者烟道有直接关系,橱柜的设计或者烟道的位置与面积都会影响厨电产品的运行效果。

关键字:  厨电家电建筑一体化

  在某国内厨电企业标准部门任职的李强(化名)经常听到售后部门同事反映,有些消费者投诉吸油烟机的风力、风压不够或者灶具火力不足。其实并不是产品性能较差,而是与消费者家中橱柜或者烟道有直接关系,橱柜的设计或者烟道的位置与面积都会影响厨电产品的运行效果。为此,公司售后部门人员也经常向他咨询有关标准。

  “这涉及的都是家电与建筑一体化标准化问题,我也参加过几次这类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会议,制定这类标准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人多嘴杂,不同行业的人坐在一起,通常对自己专业以外的情况知之甚少,或者都在考虑自己行业和企业的利益,每次意见都很难统一。” 李强告诉记者,即使有标准能够解决这些矛盾,但是其执行力十分有限。“即使你和消费者解释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但是消费者也只会说:‘我已经装了橱柜不能拆掉,我买了房子不能退掉’。”

  数量众多

  “家电与建筑一体化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多领域之间的合作,这类标准的数量也多不胜数。”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仲继寿给《电器》记者梳理了这一领域目前重要标准的脉络,“不过,总体来看,这些标准大致都包括模数和接口尺寸两大类内容,其中,模数简单地说就是建筑应该给家电预留多大空间。”他认为,这类标准通常可以划分为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

  被仲继寿称为最重要的设计标准是JGJ/T262-2012《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这一标准在地柜模数方面规定,地柜高度应为750~900mm,深度可为600mm、650mm、700mm,推荐尺寸宜为600mm,宽度为600mm、900mm、1200mm,前缘踢脚板凹口深度不应小于50mm,台面外悬尺寸不应大于30mm。标准在接口方面的规定包括,洗涤柜宜靠近竖向排水管布置,灶柜宜靠近排气道或排气口布置;管道空间的深度距墙面不宜大于100mm,高度范围应在自装修地面至700mm之间;以家具形式围合的洗涤柜、灶柜、操作柜,应预留相应接口;插座设置的高度应根据适用设备确定,且距室内装修地面的高度宜为300mm、1200mm、2100mm。

  其他两项重要的设计标准为GBJ96-19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和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据了解,前一项标准规定,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固定式碗柜或搁板壁龛等设备或预留其位置。后一项标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吸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厨房应按炊事操作流程布置,吸油烟机的位置应与炉灶位置对应,并应与排气道直接连通。

  记者了解到,目前同家电与建筑一体化有关的产品标准主要包括JG/T184-2011《住宅整体厨房》、JG/T183-2011《住宅整体卫浴间》、GB/T11228-2008《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JG/T219-2007《住宅厨房家具及厨房设备模数系列》、JG/T194-2006《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219-2007《住宅厨房家具及厨房设备模数系列》及GB/T18884-2002《家用厨房设备》系列标准等。

  其中,JG/T184-2011《住宅整体厨房》经国家住建部审批后已于今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一标准将厨房的建筑平面空间规定为22种类型,面积主要集中于5~12平方米。这一标准显示,厨房设备企业如果想进入标准化厨房市场,就必须让产品规范符合相关尺寸标准。

  GB/T18884《家用厨房设备》系列标准则是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归口,共分为四个部分:即GB/T18884.1-2002《家用厨房设备第1部分:术语》、GB/T18884.2-2002《家用厨房设备第2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18884.3-2002《家用厨房设备第3部分: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GB/T 18884.4-2002《家用厨房设备第4部分:设计与安装》。

  据了解,该系列标准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记者在标准审定稿文本中看到,《第1部分:术语》非等效采用JIS A 4420:2005《厨房设施的部件》的术语部分,部分术语的英文名称按ISO 3055:1985《厨房设施—配合尺寸》的规定执行。《第2部分: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了家用厨房设备的分类、规格尺寸、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第3部分: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规定了家用厨房设备各项性能的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以及家用厨房设备的检验规则。《第4部分:设计与安装》规定了家用厨房设备的设计、安装要求和验收等。

  记者观察发现,家电与建筑一体化标准多数是由住建部和五金制品有关部门制定并归口管理,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家电标委会)对这类标准的制定还处于初级阶段。家电标委会秘书长马德军对记者透露,目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制定完成该领域一项重要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整体厨房器具的特殊要求》,并已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据马德军介绍,在制定该标准时,起草工作组将整体厨房器具中的各单一器具视为部件,将柜体视为外壳,从而形成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整体厨房器具。基于这种考虑,标准的思路是从多件器具之间的相互影响,包括处于整体厨房环境下的排气、散热空间或通道、相互热影响,水、电线路布设、器具同时工作的电力负荷等方面入手,设置使用说明的要求;主要考虑多件器具同时工作时热量的叠加,试验时采取最严酷的条件,即除了产生冷却作用的器具外,其他器具均应同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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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和修订难度大

  “众所周知,目前家电与建筑之间还存在许多突出的矛盾。这与这一领域标准体系还存在不足和缺陷有关。”某厨电企业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家电与建筑一体化的核心其实是建筑设施、建筑空间和建筑接口能够满足家电进入建筑的要求。”仲继寿坦承,现在这方面的标准还不能实现这一愿景和诉求。“我觉得,在制定和修订标准的过程中,家电企业和建筑方之间还没有进入一个深入合作的阶段,双方都没有更多地考虑和了解到对方的需求。”

  之所以形成这一现状,某家电企业标准化有关负责人认为,主要是由于标准条块划分太明显,家电这类标准制定和修订由工信部负责,建筑部门这类标准又属于住建部管辖,其他一些标准则由五金部门制定。各部门制定的标准很难完全反映其他行业部门的诉求。

  这也造成了现在并没有一项既权威又统一的标准。仲继寿告诉《电器》记者,家电与建筑、橱柜行业之间的标准目前是各走各路,没有真正联系起来。这类标准本来涉及的就是行业之间相互协调的问题,关注的是两个行业之间的交叉点。

  一位熟悉家电标准制定程序的业内人士私下对记者表示,建筑方和家电企业制定标准时考虑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建筑标准更多考虑的是建筑本身和里面的布局,而家电类似标准关注的则是周围环境怎样保障使用电器安全。

  作为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整体厨房器具的特殊要求》的主要起草人,马德军强调,建筑行业制定的家电与建筑一体化标准强调模数和尺寸,并没有考虑电器的安全使用条件,如果仅留够安装空间,并不能保证家电安全运行。他坦承,制定这类标准难度很大,“做单一器具的安全标准都很负责,现在要考虑更多复杂因素”。

  记者注意到,住建部制定的标准中也邀请了家电企业参与。JG/T 184-2011《住宅整体厨房》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就包括青岛海尔住宅设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帅康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科龙家电有限公司等,JG/T 219-2007《住宅厨房家具及厨房设备模数系列》也有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厨房设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洗碗机有限公司、海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微波炉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碗机制造有限公司等家电企业加入。

  “这类标准召开讨论会时,企业通常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意见比较多,经常导致标准延后送审。”一位参与过这类标准制定的外资家电企业有关负责人私下告诉记者,“这类标准一般没什么实质性内容,说难听点就是‘假大空’,有些标准要么没有试验方法,要么连有些基本要求都无法做到。”

  博西家用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厨具产品高级产品经理赵张宁也表示,这类标准测试方法存在难点,“如果把厨卫整体作为一个标准对象,很难检测和认证产品的好坏”。

  执行力不足

  “目前家电与建筑之间存在的矛盾之所以如此突出,并不是因为没有标准,而是标准的执行力度有限。”赵张宁说。

  有业内人士也表示,家电与建筑一体化标准与别的产品标准不同,比如家电标准的约束力主要体现在生产企业身上,但这类标准则不同,约束力需要多个行业共同努力。这涉及很多相关部门,比如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设计院、装饰公司、整体厨房生产企业等之间的合作,如果各个相关行业不能合力并自觉地执行,那么标准实施意义不大。

  记者注意到,家电与建筑一体化相关标准多为非强制性执行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力度通常都较弱。

  “这类标准对建筑商和橱柜商根本谈不上约束性,他们完全可以不按照标准来做。”某家电企业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建筑与家电出现矛盾时,家电企业通常处于弱势,“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家电因尺寸问题不能顺利安装或出现其他问题,消费者永远是会退家电,而不会退房子。”

  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标准化主任专员迟学君对此也十分无奈。他举例说,比如住宅有关标准已经规定烟道的位置,但是仍有一些非标建筑存在。“即使我们制定再严格的标准,也很难影响建筑行业按我们的标准去做。现在很多企业都只能自身解决,比如加大吸油烟机风量、压力和电机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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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办法

  “标准涉及行业之间不同、工种之间和前后工序的协调问题,不同行业之间设计的公差差别很大,在建筑领域相差1cm并没有什么,但是在家电设计上,1mm的差距都是大的。”仲继寿认为,解决家电与建筑之间的矛盾,最终的办法就是建筑要走工业化和精装修道路。这样,建筑和家电的不融合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

  据赵张宁介绍,国外家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较国内更为成熟,家电与建筑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很小,之所以这样,关键在于有明晰的标准规定了厨电产品、橱柜尺寸,对厨电、橱柜、建筑的设计进行统一的要求。

  中国离建筑工业化和精装修化毕竟还有很长一段道路,近期,针对这一问题的标准体系该怎样建设,仲继寿的观点是,家电行业应该与建筑行业共同去建立各不同类型电器的接口标准。在制定标准时,跨行业的企业都应该有大局观,将眼光放长远,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

  赵张宁认为,其实标准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而是应该以向社会推广白皮书的方式,建议消费者选购适合建筑的产品和验收建筑是否规范,通过这种形式把市场逐渐规范起来。

  迟学君也十分赞成这一做法,同时,他指出,现在家电企业的产品往往自己都不能统一尺寸,又如何去要求建筑方统一标准?行业内应该先统一产品相关模式和尺寸,这样才能去要求建筑商预留相同尺寸的位置。

  据《电器》记者了解,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目前正在开展家电与建筑一体化方面研究项目。该项目已经组成专家组,将通过分析家电、橱柜与建筑设计的现状,特别是三者配合的不合理之处,结合家电行业发展的最新情况提出电器对橱柜及建筑设计上的位置、尺寸和水、电、气接口等方面的要求,通过与建筑装饰协会、家具协会、房地产协会以及勘察设计协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最终形成城市住宅厨房电器配置的标准化设计指南或手册。

  记者在这一项目的框架文件中看到,该指南内容将包括,对国内和国际厨房电器与建筑一体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梳理,根据国内现状,对中国厨房的大、中、小规格提出标准化建议研究解决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包括尺寸、位置、水电气的配置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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