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将补贴推广17万只节能灯
摘要: 为了杜绝倒买倒卖行为,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面向全省公开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监督举报电话 (0531-86920916),对节能灯安装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公众可通过公开电话举报。
记者9月8日从市经信委获悉,在已经推广3年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我市继续推广节能灯。
根据《山东省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将承担17万只节能灯的推广,重点在照明产品更换数量相对集中的工矿企业以及商场、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领域,选择大宗用户、大型居民社区和行政村,集中采购,集中安装。其中6成以上将在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推广。
从2008年起,国家实行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助政策,计划为期3年,每年推广5000万只。今年这一措施继续施行。根据《方案》今年节能灯补贴方式与往年基本一样,按照国家建立的补贴节能产品推广机制,国家对中标企业采取间接补贴方式,企业等大宗用户采购,国家财政补贴25%,个人购买的将补贴50%.不同的是,居民个人申购必须严格登记个人信息,原则上每人限购数量从前几年的30只减少为今年的10只。
今年以来,节能灯的价格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提高了近20%,一只5瓦至8瓦的盐城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节能灯,中标价格为8.4元,居民只要花4.2元就可以买到,对居民来说,购买后者显然更划算。
根据国家对中标企业推广产品的认定,盐城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将共同承担我市17万只节能灯的推广任务。企业在产品外包装和本件上都印上了“财政补贴、绿照工程”标识,并承诺保证期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
“回收废旧灯管与安装高效照明产品同步进行。 ”市经信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拆卸下来的废旧灯管由推广企业负责回收,由具备条件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业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在推广财政补贴节能灯的同时,为何还要推出回收废旧节能灯的新做法?我市相关专家介绍,废旧灯管大多含汞,汞沸点低,常温下即可蒸发。一支废旧灯管破碎后,会立即向周围散发汞蒸气,瞬时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达到10至20毫克每立方米,而国家规定汞在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1毫克每立方米。
据了解,从9月中旬开始将进入推广程序,此次推广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为单位,市节能办根据人口比例向各县市区分配推广任务,推广工作将于11月结束。
此次推广按照组织中标企业与用户衔接、制定计划、组织安装、核查验收的程序进行。 9月中旬起,有需要的企业、学校等大宗用户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可主动与各县市区节能办联系供货事宜。
为了杜绝倒买倒卖行为,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面向全省公开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监督举报电话 (0531-86920916),对节能灯安装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公众可通过公开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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