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电和电子产品报废高峰期来临
2006-12-05 09:45:40
来源:半导体器件应用网
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将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5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此外,近年来我国电脑、手机的消费量激增。目前全社会电脑保有量近2000万台,手机保有量1.9亿部。而电脑和手机的更新速度远快于家电产品,但你也许不知道,一块手机电池可以污染三个游泳池的水――
11月14日,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公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配套标准的公布,本来是标志着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迈出第一步的大好消息,但记者采访发现不少业内人士对《管理办法》是否真的能管理控制污染存在质疑。
家电和电子产品报废高峰来临
从环保角度讲,每生产一件新的电子产品,就意味着将有一件废弃物要被回收、利用和处置。众所周知,我国已经成为电子电器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据相关统计结果表明,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家庭的冰箱、洗衣机等都已到了报废期。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将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5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此外,近年来我国电脑、手机的消费量激增。目前全社会电脑保有量近2000万台,手机约1.9亿部。而电脑和手机的更新速度远快于家电产品,目前约有500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已进入淘汰期。调查显示,彩管玻璃、印刷电路板上的焊锡以及塑料等都含有有毒物质,计算机含有700多种化学原料,50%对人体有害。
有关环保专家曾经发出警告,电子垃圾处理不当,对环境污染非常严重。无论是不加任何处理的掩埋、焚烧、或者丢弃,其产生的有害物质都将对土壤、空气、水源造成极大的污染。据相关资料表明,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已经废旧或者不能使用的电子产品,都属于电子垃圾。电子垃圾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它是一种隐藏的杀手,随时散发可能对人体有危害的物质;电子垃圾含铅、镉、汞、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PBB)、聚合溴化联苯乙醚(PBDE)等6种有毒有害材料。电子垃圾的污染问题一直困扰着环保部门。
为防止这些电子垃圾在民间自由流转,今年3月1日,由国家商务部审核通过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个行业标准正式实施。而刚刚公布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业已试行一年的《废旧电子家电回收条例》,更是分别从产业的上下环节对处置问题起到了合力的作用。但这个“合力”究竟效果如何,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
《管理办法》尚未正式施行,不方便妄加评论,而目前业已试行的诸多关于电子垃圾回收的法规成效不显,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比如,法律规定“旧家电上市须标明身份”,要求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都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的鉴定并粘贴标志,对于已经超过年限的废家电要求强制报废。但记者走访了北京市几个著名的二手电器市场发现,大部分二手家电均未按标准规定贴上表明“身份”的旧货标签。一些商家甚至表示,从没听说过有这个规定。据透露,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志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两年(买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没有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志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10年。如果粘贴统一标志的旧家电比不粘贴的使用期还短的话,很多商家当然不会粘贴。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旧家电上市须标明身份”这一政策竟无专门的旧货质量鉴定部门来执行。
让生产商“凭良心办事”难
《管理办法》的出台可以说正是时机,根据规定,正式施行后,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产品均需要按标准要求,标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志。此外,电子信息产品还应该按规定,标注出产品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或元素,都应在产品的显著位置粘贴说明性标志,并应在说明书中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物质的名称和含量,明确告知消费者。而当产品进入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时,该产品要么做到对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替代,要么是达到了限量的标准,经过3C认证后才可以进入市场,否则将被清出市场。
出于环保要从源头抓起的原则考虑,要求电子产品制造商必须设计无毒、耐用及洁净的产品,确实是将电子废物的数量和危害降到最低的惟一出路。《管理办法》的出台确实相应的国家对循环经济的要求。有业内人士认为:“《管理办法》及三个配套标准有利于促使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紧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世界性技术革命,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提升电子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另外,现在要更多地看到电子信息技术在社会信息化的过程中的‘倍增性’和‘渗透性’,努力将电子信息产业转变为最环保的、最节约资源的绿色产业。”
然而,就记者所知,信产部公布的三个配套标准的标准号分别为:SJ/T 11363-2006;SJ/T 11364-2006和SJ/T 11365-2006。据记者了解,这三个标准均为行业性推荐标准,而并非强制性的实施标准。而这种任由生产厂商“凭良心办事”的行业性标准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实在是不得而知。
明年3月1日《管理办法》施行时,生产电子信息产品的企业,如果生产的产品是投放中国市场,则只要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分,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即可。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可以依照《检测方法》标准自我检测或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依照《限量要求》作出判断,最后依照《标识要求》提供的方法进行“自我声明”。某手机厂商广州办事处经理表示:“虽然我们是持欢迎态度,但最终电子企业的执行力度有多大,效果有多明显,现在判断还为时尚早。”
信产部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所长王立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出了两点现实问题:一是现有产品库存的消化;二是加贴标志对生产成本的增加。“毕竟,现在离《管理办法》的施行只有短短的三个多月时间,企业转变力度要相当大才行。”
念治污“紧箍咒”谁的头最疼
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管理办法》出台背景进行解读时说:“这是国内对欧盟两项技术壁垒所作出的呼应。”今年8月13日起,欧盟两项新环保指令《关于报废电气电子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正式实施。
欧盟新指令的主要内容,和国内版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除开语言表述不同之外,其内容实质上“非常接近”。例如,双方均着重指出:电子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六种有毒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在欧盟两项新环保指令实施后,没有达标的电子产品根本无法进入欧盟市场,所以,作为欧盟两项环保指令的回应,电子信息产业部从8月份就开始着手制定《管理办法》”。
显而易见,《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企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将直接导致国内电子生产企业的成本提高10%左右。“因此,本来已经利润比较微薄的我国电子产业今年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一位电子产业专家表示,“从短时间来看,最大的压力承受者将是中小民营企业,其占整个产业链的30%左右。由于各个企业在解决环保问题过程中同时向上下游转移风险分摊成本,这就必然会引起整个产业链的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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