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乱标高清电视指标 专家呼吁强制执行认证

2007-03-09 09:13:42 来源:半导体器件应用网

    “当前的数字彩电市场上,性能指标标注差异极大,极易形成对消费者的误导。”信息产业部数字电视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技术总监张素兵博士近日对天极Chinabyte表示,今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的《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对高清电视的技术指标有明确的规范。如液晶电视的可视角度为水平可视角度为120度,垂直角度为80度;对比度为150:1;亮度为350尼特等。但目前市场上的彩电有的标注可视角度达178度,亮度达1200尼特,对比度达到10000∶1,而实际指标却没有达到高清电视的标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主任陆刃波还向天极Chinabyte透露,目前国内彩电市场上大部分企业产品型号丰富,而真正通过高清认证的仍仅限于少量产品。多数彩电厂家因怕影响未获高清认证的产品销路,所以都没有在产品上贴出该标识。
  
    天极Chinabyte随后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获悉,目前,国内彩电市场上,只有TCL旗下大屏幕液晶电视全部通过国家CESI数字电视高清认证。TCL多媒体中国业务中心营销总监李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TCL液晶电视不日将全面贴上“高清认证”标识进行销售,以方便消费者识别选购。与此同时,“TCL还将按照《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中高清电视技术指标的规范,保证消费者所看到的性能指标与国家相关标准口径统一。”
  
    早在去年底就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数字电视终端发展环境相对比较完善,终端制造企业应承担更多责任,推动我国数字电视的发展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应当承担监督、执行责任。“如果国家加大对高清标识管理的力度,如强制执行高清贴标,打击虚假高清宣传的力度,市场秩序将会有质的改变。”陆刃波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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