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电气:关于收购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摘要: 三星电气:关于收购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三星电气:关于收购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证券简称:三星电气公告编号:临 2012- 026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 694.725691 万元收购上海金陵智能电表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 20%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取得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通过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场内交易的方式收购上海金陵智能电表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能”)20%股权,该产权交易标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694.725691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上期经审计净资产10%,根据《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二条“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享有如下权力:董事长运用公司资产作出的单项投资或资产处置权限为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金陵智能电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松江工业区文俊路 182 号
法定代表人:沈敏
注册资金:4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仪器仪表、高低压电器、电力设备(包括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金陵智能电表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收购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 271 弄 1 号四楼
注册资本:2,200 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永新
经营范围:电度表仪表(含制造加工),经销电工器材,家用电器,仪器仪表,附设生产型分支机构(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股权结构:上海联能成立于 2001 年 1 月 2 日,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注 1)70%
2上海金陵智能电表有限公司20%
3上海联合工业经贸有限公司5%
4上海通领电气有限公司5%
公司与上海金陵智能电表有限公司、上海联合工业经贸有限公司、上海通领电气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1:公司已于2012年7月31日公告了《三星电气关于收购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拍活动竞得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持有的上海联能70% 股权。该部分股权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财务情况:上海联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资产及财务状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份2011 年2012 年 3 月
营业收入3,494.8643.33
净利润40.21-163.06
资产总额10,481.865,819.26
负债总额3,050.632,451.09
权益7,431.223,368.17
4、资产评估情况: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总资产合计人民币 5,924.719527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2,451.091073 万元,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3,473.628454 万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 694.725691 万元。
四、 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产权交易标的:本合同标的为上海金陵智能电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联能 20%的股权。
2、价款: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694.725691 万元。
3、支付方式:乙方(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70%(计人民币 4,863,079.84 元)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余款(计人民币 2,084,177.07 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产权交接事项:本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 2012 年 3 月 31 日,甲(上海金陵智能电表有限公司)、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自交易基准日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其损益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之后的损益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5、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对上海联能的控制权,将有助于公司扩大电能表业务的生产规模,缓解公司供货紧张的现状,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待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2、《上海联能仪表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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