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凌诉爱特梅尔
摘要: 英飞凌诉称,爱特梅尔通过制造、使用、销售和/或向美国进口相关产品,包括采用AVR、 XMEGA和maXTouch商标的微控制器和其他应用于汽车、工业和触摸屏领域的相关产品,侵犯了英飞凌的上述专利。
关键字: 英飞凌, 爱特梅尔, 专利, AVR, XMEGA, maXTouch
英飞凌科技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英飞凌科技北美公司2011年4月12日就专利侵权起诉爱特梅尔公司。
英飞凌要求爱特梅尔就侵犯英飞凌拥有的11项美国专利作出赔偿,并寻求永久性禁令救济。此外,英飞凌还希望法院判决其未侵犯爱特梅尔拥有的三项美国专利,并判决上述专利无效。英飞凌在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提起上述诉讼。
英飞凌诉称,爱特梅尔通过制造、使用、销售和/或向美国进口相关产品,包括采用AVR、 XMEGA和maXTouch商标的微控制器和其他应用于汽车、工业和触摸屏领域的相关产品,侵犯了英飞凌的上述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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