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价意见稿引导发电区域均衡发展

2013-03-27 09:59:01 来源:大比特商务网 点击:1251

摘要:  在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副所长刘纯看来,尽管《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意见稿对许多业内人士来说是泼冷水,但从长远看其有很强的调控和指导意义,意在引导我国的光伏产业走向理性、平稳、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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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副所长刘纯看来,尽管《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意见稿对许多业内人士来说是泼冷水,但从长远看其有很强的调控和指导意义,意在引导我国的光伏产业走向理性、平稳、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刘纯分析称:“西北部的甘肃、宁夏等区域太阳能资源丰富,但是电网较为薄弱,已存在风电弃风问题,因此要在政策上提前规划,避免大型光伏电站‘弃光’发生;而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为了电网的安全考虑,目前更鼓励自发自用。”

光伏电价意见稿引导发电区域均衡发展

引导光伏发电区域均衡发展

细看《意见稿》,最引人注意的是,与以往全国除西藏地区外统一上网电价的政策不同,《意见稿》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太阳能资源区,并制定了相应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是: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树Ⅰ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西宁等Ⅱ类资源区为0.85元/千瓦时;北京、天津、黑龙江、河北承德等Ⅲ类资源区为0.95元/千瓦时;其他地区仍然为1元/千瓦时。

“分类上网电价的推出,是最大的进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记者,自2006年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开始,分类上网电价的呼声一直很大,而此次《意见稿》不仅明确了各类别的上网电价,还明确了20年的补贴期限,其实就是明确了光伏发电市场开拓的几个关键条件——价格和运行的时间,利于投资者计算投资规模和回报期。

另外,分资源区的光伏上网电价是争议最大的地方,外界普遍认为该电价低于市场预期。对此,刘纯认为应该读懂价格背后的政策导向。他指出,光伏发电需要国家的财政补贴,称得上是一个昂贵的产业,如果把一个本身就昂贵的产业再补贴到暴利的程度,有悖于常理。

但0.75~1元的上网电价真让光伏电站开发商无利可图吗?并不尽然。刘纯表示,在光伏产品价格明显下跌的背景下,按照《意见稿》的上网电价折算,光伏发电的成本回收期应在10~15年。“相较于电力其他领域,如火电、水电、风电等,10~15年的投资回报期已经算快的了。”对比四类地区,不难发现Ⅰ、Ⅱ、Ⅲ类资源区之间的上网电价分别相差1毛,而Ⅳ类与Ⅲ类地区之间仅相差5分钱。“Ⅳ类地区的光伏资源与其他地区相差近乎一倍,而上网电价却相差无几,这很明显是要减少在东南沿海地区发展大型的光伏电站。”刘纯表示,价格背后的另一个政策导向是,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走出重点区域,向更大区域均衡发展。

以往除了西藏以外,我国其他地区的标杆上网电价实行统一的1元钱,因此光伏开发商都集中在光照资源好、盈利空间大的青海、甘肃等地区。有资料显示,我国并网的光伏发电中,将近2/3都集中在青海、宁夏和甘肃。这些地区本身已经存在风电弃风痼疾,一旦再继续大规模上马光伏发电项目,“弃光”也将在所难免。而阶梯式的上网电价可以让区域间的盈利潜力相对均衡,从而引导光伏电站向Ⅱ、Ⅲ类资源区转移,有利于科学能源规划。

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

自2012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开始,许多人就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蠢蠢欲动。不过,此次《意见稿》中0.3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显然会打击到他们的积极性。

“其实,政策的意图很明显,更加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工商用电单位的自发自用。”这一点,孟宪淦和刘纯达成了共识。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频繁的大容量接入电网,会对现有的电网安全运行造成冲击,也会导致分布式光伏电站附近的电力用户用电可靠性下降,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得到了类似的教训。因此,出于对电网的安全性考虑,目前政策更鼓励工商用电单位的分布式光伏发电。

更为重要的是,与居民用电相比,商业用电价格更高,有些地区电价甚至超过了1元,在自发自用的前提下,再加上每度电补贴的0.35元,利润空间不容小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意见稿》,自发自用电量补贴0.35元/千瓦时,余电上网电量则执行当地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刘纯分析称,装机容量和用电负荷相匹配时是非常划算的,但装机量超过自身负荷,用不了的上网,则是亏本买卖。因此,把握好光伏装机的度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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