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递交20F年报 尚德电力再收“退市”警告

2013-05-15 10:20:08 来源:大比特商务网

摘要:  北京时间5月14日,尚德电力宣布由于未能及时递交2012年20F年报,收到纽交所退市警告。5月1日尚德电力已经向交易所申请延迟年报递交(之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目前公司将尽快完成2010、2011、2012年的年报。

关键字:  尚德电力退市警告可转债

北京时间5月14日,尚德电力宣布由于未能及时递交2012年20F年报,收到纽交所退市警告。5月1日尚德电力已经向交易所申请延迟年报递交(之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目前公司将尽快完成2010、2011、2012年的年报。

纽交所表示将给尚德电力6个月的延长期。

相关新闻:在纽交所挂牌的中概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4月9日宣布,公司收到来自纽交所的警告通知,因截至2013年4月4日的连续30个交易日内,公司的美国存托凭证(ADR)平均收盘价低于1美元,不符合纽交所关于继续上市的规定。

根据纽交所规定,如果公司在接到通知后的6个月内,在任何历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1美元,并且在这个期间内或截止于该期间最后一天的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高于1美元,公司将重获上市交易资格。

另外,今天尚德电力两个月前协议延期的可转债再次到期,从目前情况看,尚德电力依旧是无力偿还,加之无人接手,再次违约已经注定。然而,作为债权人,他们现在也是无计可施。“即便是提请诉讼,要求破产清算,也很难立即得到补偿。”有业内人士分析说。

“到了现在,债权人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如果有人接手尚德,债权人或许才能拿到实际的补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

卓创资讯新能源分析师王晓坤也表示赞同,即便债权人采取进一步的诉讼手段,但按照破产法规定,他们也很难最先受益。破产法第十章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这一顺序清偿。

因此,在业界看来,尚德电力的前景却并不乐观,“摆在尚德面前的只有两条路,除了被人接手,就是被破产清算”。以目前形势看,虽然公司方面正在努力寻找买主,并通过内部重组优化资产,但是前景依旧渺茫。“破产清算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林伯强表示。另外,王晓坤认为,面对光伏产能严重过剩的格局,加之国家也下了狠心,要让“该死的企业死掉”,肯定会有很多光伏企业倒下,而这其中也不乏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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