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合作公告“摆乌龙”
摘要: 7月4日晚间,海润光伏发布《特别重大合同公告》,内容涉及42亿元的光伏电站建设合同。然而,海润光伏在披露合作方顺风光电背景时,却将原本亏损的顺风光电披露为盈利。
7月4日晚间,海润光伏发布《特别重大合同公告》,内容涉及42亿元的光伏电站建设合同。然而,海润光伏在披露合作方顺风光电背景时,却将原本亏损的顺风光电披露为盈利。
“合作方2012年亏损2.71亿元却被海润光伏收盘价6.5元)不明就里地写成盈利2.71亿元,这直接影响投资者对这项巨额合作的判断。”记者还注意到,作为一家从事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企业,顺风光电在上述合同中竟然没有要求使用自己的光伏产品,似乎只是扮演了一个 “出钱帮海润光伏消化库存”的角色。
41.9亿元重大合同
根据海润光伏发布重大合同公告,公司拟与顺风投资签署《项目EPC合作协议》,合同金额约41.9亿元,协议履行期限为479MW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发电为止。
记者注意到,海润光伏目前已在国内开发了499MW光伏电站项目,此次与顺风光伏的一单,就相当于过去数年的建设总和。
根据一并公布的公告显示,上述合作将采取顺风投资逐步收购项目公司95%的股权的形式来完成。而海润光伏首批拟转让包括酒泉、兴和县察尔湖、精河、吐鲁番海鑫、柯坪、岳普湖等6个地方的项目公司,涉及规模达到230MW。
对于本次合作,海润光伏表示,该项目能够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资金得到有效回笼。
据一位新能源分析表示,从中可以看出海润光伏在谋求缩短产业链。在过去,光伏组件企业建设光伏发电厂有两条盈利渠道,一是持有电厂,靠发电赚钱,这个周期会比较长;二是通过卖掉电厂,获取收益。在国外,一般是政府收购光伏电厂的比较多,在国内还没有形成这种气候,所以退出比较困难。海润光伏显然想缩短产业链,快速周转资金,不愿过多投入到电厂后续的维护经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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