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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旗下公司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概况

2013-07-12 09:09:53 来源:大比特商务网 点击:1642

摘要:  以下是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的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汇总。

关键字:  特变电工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汇总

以下是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的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汇总,具体包括农六师红旗农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农十三师柳树泉农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甘肃省武威凉州区9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木垒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奇台碧流河乡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疏附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阿图什市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及库尔勒市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一、农六师红旗农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情况

农六师红旗农场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山前冲积平原。红旗农场地区属中温带干旱少雨的大陆性气候。太阳辐射数据相对稳定,年日照时数约为2630-3200h,属于日照时数较长的地区。年总辐射量多稳定在5300MJ/㎡~5700MJ/㎡之间,属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带",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农六师红旗农场南毗邻吉木萨尔县北庭乡,西邻三台镇,东界奇台县西北湾乡,北接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红旗农场20MW电站项目距吉木萨尔县22km,场地距县道100m,该道路向南通至S303省道,距离约为20km,场区北侧距乡村土路约1km,该路向西通至G216国道,距离约为24km,交通非常便利。

红旗农场位于天山北麓冲击平原,地块地势自东南向西北倾斜,平坦开阔。海拔高度为599~602m,地表无起伏,植被不发育,呈荒地景观,场址区地质构造稳定,属抗震有利地段,有利于工程施工及后期光伏电站的维护,具有建设光伏电站良好的地质条件。

2、装机规划与发电量

农六师红旗农场20MWp光伏电站场区规划占地63.97万㎡,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约20.304MWp。项目建设内容为:20MW并网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综合办公楼等辅助管理设施。工程工期为1年。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2814.31万kW.h,年平均发电量2513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35h。

3、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兵发改能源发[2012]480号《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特变电工农六师红旗农场100MW光伏发电一期20MW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4、项目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及来源

新能源公司已设立了子公司五家渠新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家渠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住所:五家渠市人民北京3092号,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营运,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该项目拟由五家渠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20.4MWp,项目总投资19854.73万元,资本金占30%,其中,固定资产静态投资19,339.56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建设期利息455.17万元,单瓦动态投资9.93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五家渠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五家渠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五家渠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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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效益测算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2814.31万kW.h,年平均发电量2513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35h。

按照上网电价为0.85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1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经营期25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售电实现营业收入2,147.5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786.23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5.43%,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64%,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59%,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01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项目建设完成后,与燃煤火电相比,每年可节约8,042吨标准煤,相应减少多种有害气体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O2)约2.11万吨,二氧化硫(SO2)约68.35吨,氮氧化物(NOX)约59.51吨。

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及用电量快速增长,对本项目发电具有消纳能力。

二、库尔勒市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情况

库尔勒市位于新疆中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东北边缘,北倚天山支脉,南临塔克拉玛干沙漠。根据库尔勒气象局相关资料,气候总体呈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库尔勒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全年平均日照时数2950h,年太阳总辐射量为5924.37MJ/㎡,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库尔勒市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库尔勒市西53km处,库尔楚园艺场,霍拉山以南,G314国道以北,场区距离G314国道3km,南距农二师三十团园林一连4.3km,距南疆铁路2.1km,交通非常方便。库尔勒市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地貌属山前冲洪积扇顶部,地势由北向南倾斜,坡度不大,较平缓开阔,局部发育宽浅冲沟,呈荒漠戈壁景观。场区附近断层均为非全新活动断裂,可不采取避让措施,本工程建设不受断裂的影响,属于构造稳定区,无崩塌、塌方、滑坡等地质现象,适宜工程建设。

2、装机规划与发电量

库尔勒市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阵列布置在约62万㎡范围内,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20.304MWp,项目建设内容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8950.56万kW.h,年均上网电量2758.0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379.01h。

3、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能源[2013]2191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特主为电工巴州库尔勒一期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4、项目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及来源

新能源公司已设立了子公司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住所:库尔勒市库尔楚园艺场(库尔勒市西53KG处、霍拉山以南、G314国道以南)。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项目投资。

该项目拟由库尔勒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20.304MW,项目总投资21,164.18万元,资本金占30%,其中,静态投资20,618.99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建设期利息485.19万元,单瓦动态投资10.55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库尔勒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库尔勒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库尔勒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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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效益测算

库尔勒市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20.304MWp,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8950.56万kW.h,年均上网电量2758.0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379.01h。

按照上网电价为0.8547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1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经营期25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售电实现营业收入2357.28万元,年均利润总额932.81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9.62年,总投资收益率(ROI)为5.87%,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20%,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80%,资本金净利润率(ROE)11.17%,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本电站建成后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9046.72吨(以平均标准煤煤耗为320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02)约2.37万吨,二氧化硫(S02)约77.05吨,氧化物(N0X)约67.08吨。

三、疏附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情况

疏附县位于帕米尔高原东麓,塔里木盆地西缘,是祖国西陲重镇和交通枢纽,是构建喀什中心城市的重要一翼。疏附县地处内陆腹地,位于昆仑北麓山前,具有典型的大陆性干旱气候,光照充足,全年日照时数为2729小时,空气干燥,大气透明度好,日照时间长,光能资源丰富,太阳辐射年总量在6115MJ/㎡,(1980-2009年30年平均值)是全国光能资源优越的地区之一。

疏附县与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8个国家毗邻,县城距喀什市中心15公里,314国道纵贯县境。疏附县20MW并网光伏电站工程场区位于距疏附县西南20公里处,疏附县萨依巴格乡与乌帕尔乡之间,光伏电站距离喀什市38公里,314国道以北区域内,距喀什火车站、飞机场35公里左右,交通便利。

疏附县20MW并网光伏电站工程场址地势北高南低,海拔高程在1497m~1532m之间。场地地势较平坦、开阔,冲沟不发育,地势整体起伏不大。南侧距疏附县工业园中的110kV变电站约4km左右,具有良好的接入条件。

2、装机规划与发电量

疏附县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60.2万㎡,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约20MW。项目建设内容为:20MW光伏电站、升压站、综合办公楼等辅助管理设施。工程工期为1年。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1206.83万kW.h,年平均发电量2,448.27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224h。

3、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能源[2013]1110号《关于特变电工喀什疏附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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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及来源

新能源公司已设立了子公司特变电工疏附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疏附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住所:疏附县广州工业城1号北侧,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经营,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

该项目拟由疏附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20MWp,项目总投资18111.20万元,资本金占30%,其中,静态投资17,636.00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建设期利息415.20万元,单瓦动态投资9.03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疏附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疏附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疏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5、项目效益测算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1206.83万kW.h,年平均发电量2448.27万kW.h。

按照上网电价为0.85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1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经营期25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售电实现营业收入2092.31万元,年均利润总额826.90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6.03%,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53%,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55%,投资回收期(税后)为9.35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四、奇台碧流河乡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情况奇台哈萨克自治县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根据哈密气象局相关资料,气候总体呈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全年平均日照时数在2840~3230h。奇台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年辐射总量达5430MJ/㎡~6670MJ/㎡,属于太阳能资源B类,"很丰富带",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奇台县东邻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南隔天山与吐鲁番、鄯善县相望,西连吉木萨尔县,北接阿勒泰地区的富蕴县、青河县,东北部与蒙古国接壤。奇台碧流河乡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大南沟乌孜别克乡北部约6.5km,场区北距奇台县城约29.1km,场区东北侧有乡村道路,北侧距S303省道约为21km,交通方便。

该项目位于叶尔羌河流域下游冲积平原,地貌为山前冲洪积平原,地势平坦开阔,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略微倾斜,地表无起伏,植被不发育,地表未见洪水冲刷痕迹及冲沟分布,呈荒地景观。场地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场地稳定安全,适宜工程建设。

2、装机规划与发电量

奇台碧流河乡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76万m2,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20.304MWp,项目建设内容为:20MW并网光伏电站、生产综合楼、35kV配电室、SVG室、泵房、门卫室等。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3671.82万kW.h,年均上网电量2681.55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1254.3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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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能源[2013]218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特变电工昌吉州奇台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4、项目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及来源

新能源公司已设立了子公司奇台县新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奇台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住所:奇台县碧流河乡政府院内。经营范围: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

该项目拟由奇台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20MW,项目总投资21035.60万元,资本金占30%,其中,静态投资20509.58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建设期利息466.02万元,单瓦动态投资10.36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奇台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奇台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奇台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5、项目效益测算

奇台碧流河乡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装机容量为20MWp,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3671.82万kW.h,年均上网电量2681.5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254.37h。

按照上网电价为0.8547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1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经营期25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售电实现营业收入2257.6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071.62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6.57%,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67%,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12.48%,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42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本电站建成后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8897.56吨(以平均标准煤煤耗为320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02)约2.33万吨,二氧化硫(S02)约75.63吨,氧化物(N0X)约65.84吨。

五、木垒县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情况

新疆昌吉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属温带亚热干旱气候区。木垒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年日照时数约为2900h-3200h之间,年总辐射量稳定在5500MJ/㎡-5700 MJ/㎡,属于太阳能资源B类,"很丰富带",适合于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

木垒县东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接壤,西与奇台县毗邻,南与鄯善县、哈密市相连,北与蒙古国交界。木垒县光伏电站一期20MW工程项目场区位于昌吉州木垒县照壁山乡霍斯阔拉草场,南距木垒县县城16.9km,项目南侧有乡村土路通过,西侧临192县道,县道北与S228省道相通,南与S303省道相通,交通极为便利。

该项目场址区地貌为山前冲洪积平原,地势平坦开阔,地面无洪水冲刷痕迹,地表零星发育宽浅冲沟,地表植被发育一般,目前为未利用的荒草地。场区远离活动断裂,本工程建设不受断裂的影响,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属于构造稳定区,场地稳定安全,具有建设光伏电站的良好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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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机规划与发电量

木垒县20MWp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76万㎡范围内,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约20.304MWp。项目建设内容为:20MW并网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生活管理区的办公楼、宿舍楼、设备用房、门卫室、泵房等。工程工期为1年。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7782.95万kW.h,年平均上网电量2711.32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335.40h。

3、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能源[2013]219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特变电工昌吉州木垒一期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4、项目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及来源

新能源公司已设立了子公司木垒县新特光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木垒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住所:木垒县三明东路发改委办公楼一楼,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经营,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该项目拟由木垒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20.304MWp,项目总投资21,457.81万元,资本金占30%,其中,静态投资20,922.42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建设期利息475.39万元,单瓦动态投资10.54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木垒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木垒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木垒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5、项目效益测算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7782.95万kW.h,年平均发电量2711.32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335.40h。 按照上网电价为0.8547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1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经营期25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售电实现营业收入2282.72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076.81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6.49%,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59%,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12.27%,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48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本电站建成后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8676 吨(以平均标准煤煤耗为320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02)约2.27万吨,二氧化硫(S02)约73.75吨,氧化物(N0X)约64.20吨。

六、甘肃省武威凉州区9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情况

武威市位于甘肃省中部的河西走廊上,北邻内蒙,南接青海,根据武威气象局相关资料,气候总体呈温带大陆性气候,全年平均日照时数在2600~3200h,空气干燥,大气透明度好,云量遮蔽少,光能资源丰富,太阳辐射年总量在5529MJ/㎡~6199MJ/㎡,属于太阳能资源B类,"很丰富带",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武威市位于甘肃省中部,河西走廊东端,是甘肃省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地区,距离武威市30km,项目场址区位于武威市凉州区丰乐工业集聚区内,G30国道以南,交通非常便利。

武威凉州区9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前洪积扇上,地层岩性主要为砂砾卵石层,层位稳定,地势平坦开阔,海拔1762.8-1771.3m,地地貌主要为细土平原和洪积扇,场址属构造基本稳定区,具有建设光伏电站良好的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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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机规划与发电量

凉州区9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27.50万㎡,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9MW,项目建设内容为:9MW并网光伏电站、开关站、逆变器室及道路等。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32189.59万kW.h,年均上网电量1287.5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430.65h。

3、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能源[2012]217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威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凉州区9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4、项目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及来源

新能源公司已设立了子公司武威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武威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住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丰尔镇空星墩滩。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的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

该项目拟由甘肃武威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9MWp,项目总投资9613万元,资本金占30%,其中,固定资产静态投资9365.63万元,流动资金27万元,建设期利息220.38万元,单瓦动态投资10.68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甘肃武威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甘肃武威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甘肃武威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5、项目效益测算

凉州区9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装机容量约9MWp,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32189.59万kW.h,年均上网电量1287.58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430.65h。

按照上网电价为0.85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1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经营期25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售电实现营业收入1100.5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403.56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5.67%,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17%,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78%,投资回收期(税后)为9.54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本电站建成后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4120吨(以平均标准煤煤耗为320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02)约1.05万吨,二氧化硫(S02)约35.03吨,氧化物(N0X)约30.5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及用电量快速增长,对本项目发电具有消纳能力。

七、农十三师柳树泉农场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情况

农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光伏电场一期20MW工程项目场区东侧距哈密市约58km,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区,根据哈密气象站相关数据,哈密地区年日照时数基本稳定在3000h~3700h之间,年总辐射量为6273.7MJ/㎡,属于太阳能资源B类,"很丰富带",具有较好的开发前景。

哈密地区交通便捷,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哈罗铁路、嘉峪关-阿拉山口铁路电气化改造,哈密-将军庙、哈密-临河铁路将陆续开工或加快建设,使哈密具备了建设东联、西出、南通、北拓功能的立体交通枢纽城市的有利条件。本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地区农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北6km处,场区东侧距离哈密市约58km,南侧2km处有G30连霍高速及G312国道,西侧50m处有乡村道路通过,交通非常便利。

柳树泉农场20MW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天山山前洪积扇中下部位,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海拔高度为998-1022m,地形起伏小,地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和洪积扇,地质构造单一、稳定,属建筑建震有利地段,具有建设光伏电站良好的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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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机规划与发电量

柳树泉农场20MW光伏电站项目占地面积约60.45万㎡,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约20MWp。项目建设内容为:20MW并网光伏电站、35kV开关站、6km线路、生产综合楼、35kV配电室、SVG室、泵房等。项目建设期1年。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76966.09万kW.h,年平均发电量3078.64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16.30h。

3、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兵发改能源发[2012]481号《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农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光伏电场一期20MW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4、项目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及来源

新能源公司已设立了子公司哈密市新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柳树泉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住所:哈密柳树泉农场天山北路政法楼三楼303室。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运营、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该项目拟由哈密柳树泉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20MWp,项目总投资21953.28万元,资本金占30%,其中,固定资产静态投资21390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建设期利息503.28万元,单瓦动态投资10.95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哈密柳树泉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哈密柳树泉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哈密柳树泉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5、项目效益测算

柳树泉农场20MW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装机容量约20.304MWp,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76966.09万kW.h,年平均发电量3078.64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16.30h。

按照上网电价为0.85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1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经营期25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售电实现营业收入2631.32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146.17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6.69%,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34%,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40%,资本金净利润率13.42%,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86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本电站建成后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9,853吨(以平均标准煤煤耗为320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02)约2.58万吨,二氧化硫(S02)约83.75吨,氧化物(N0X)约72.91吨。

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及用电量快速增长,对本项目发电具有消纳能力。

八、阿图什市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1、资源情况

阿图什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地处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西缘,属边境市。阿图什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带,太阳能资源较丰富,根据喀什气象局相关资料,年总辐射量稳定在5300MJ/㎡-5700MJ/㎡长年平均太阳能辐射量为5654.8MJ/m2,全年平均日照时数基本稳定在2500h~2600h,属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很丰富带",适合建设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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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东部、南部与喀什地区为邻,西部和东北部与乌恰县、阿合奇县交界,北部隔天山南脉与吉尔吉斯斯坦毗连,是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首府所在地。项目选址位于阿图什市重工业园区沿矿山公路向西北4公里冲积扇形成的平台处,属国有未利用地,交通极为便捷。

阿图什市20MW光伏并网电站场址区地貌为山前冲洪积扇,地形平坦开阔,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坡度约为2%左右,地表植被不发育,零星分布较小宽浅冲沟,呈戈壁荒滩景观。站址区与活动断裂带距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建设场地区域稳定性良好,场地及周边无崩塌、塌方、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适宜工程建设。

2、装机规划与发电量

阿图什市2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占地面积约53.33万㎡,本工程本期设计装机容量约20.304MWp。项目建设内容为:20MW光伏电站、升压站、综合办公楼等辅助管理设施。工程工期为1年。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3258.3万kW.h,年平均发电量2531.4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65.71h。

3、项目批复情况

该项目已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能源[2013]2075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特变电工克州阿图什2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4、项目投资主体、投资金额及来源

新能源公司已设立了子公司阿图什新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图什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新能源公司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住所:克州阿图什市重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营运,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该项目拟由阿图什公司为主体建设,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20.304MWp,项目总投资19831.23万元,资本金占30%,其中,静态投资19375.22万元,流动资金60万元,建设期利息456.01万元,单瓦动态投资9.92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新能源公司对阿图什公司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投资、阿图什公司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项目建设完成后,新能源公司可将阿图什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5、项目效益测算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该项目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3258.30万kW.h,年平均发电量2531.40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65.71h。按照上网电价为0.8547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1元/kW.h)计算,贷款偿还期为15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5年,工程建设总工期1年,经营期25年测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均售电实现营业收入2,163.6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806.89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ROI)为5.52%,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82%,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99%,资本金净利润率(ROE)为10.26%,投资回收期为9.84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若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可实现总投资5%以上的收益。

本电站建成后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8943.03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碳(C02)约2.18万吨,二氧化硫(S02)约207.38吨,氧化物(N0X)约117.69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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