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韩多晶硅反倾销是“杀鸡骇猴”?
摘要: 裁决认定,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口的倾销幅度为2.4%至48.7%。
7月18日,中国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初裁结果。初裁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裁决认定,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口的倾销幅度为2.4%至48.7%。
应国内四大多晶硅企业的申请,去年7月20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受理并决定对美国出口中国的多晶硅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同时对韩国出口中国的多晶硅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对美韩多晶硅的制裁意义已经不在于对美国的影响,而是重在对欧盟的影响。商务部早在去年11月就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反倾销调查,有消息称近期将宣布处裁结果,但目前仍未公布,而是将美韩的初裁先公布,商务部希望以此给欧盟警示,增加谈判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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