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新政升级到国六条 等待更细的光伏政策
摘要: 2012年出台的针对光伏的扶持政策俗称“国五条”,今年6月份升级到“国六条”;本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到七条,业界称为“国七条”。
2012年出台的针对光伏的扶持政策俗称“国五条”,今年6月份升级到“国六条”;本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到七条,业界称为“国七条”。
总体而言,一个比一个更贴近实际,但依然不够细则,无法操作,导致光伏企业从最初的观望,到了仔细研究政策、为国内市场做准备的阶段,还没有付诸实施。
6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国六条”,主要是三条政策: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电网企业要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投产,全额收购光伏电量;完善光伏发电电价支持政策,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此外还有三条措施针对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措施缓解光伏制造企业融资困难;支持关键材料及设备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国七条”则落实了其中多数条款的内容,其中坊间传了近一年的一年推动10吉瓦装机、2015年实现35吉瓦装机的目标落实,比去年正式公布的“十二五”规划足足提高了15吉瓦。
落实政策的各条款中,特色更加明显。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优先支持的是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公用建筑,并将早先几个部委推出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都算在内。
不过区域标杆电价、对分布式电站实行度电补贴则因分歧颇大没有出台。标杆电价有利于光照资源好的地区,度电补贴有益于销售电价高的地区,在中国这两者结合好的地区很少,这造成各方对补贴方式和标准形成共识比较难,还有人站在市场角度,认为一切补贴都不可取,制定明确的产业规划最为要紧。
此外,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府基金,长期以来缺口很大,一味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又会激起新的矛盾。“国七条”提出的金融支持产业重组也不太现实。对于这些担忧,市场和银行比政府清楚得多,所以一直没有对陷入资金紧张的企业提供实质性支持:产能过剩是现实,哪家银行也不愿意拿真金白银打水漂啊!
光伏业融资很难,尤其是电站融资。没有钱,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在经济上动力不足。“国七条”明确补贴20年,缓解了这部分担忧。此外还提出以财税政策支持,对光伏电站实行土地支持政策。
20年补贴承诺也使得开发企业收益可以预期。不过目前,分布式电站各种投资机构还是抱着观望态度,分布式电站向一般居民用户的扩展还是有很多障碍。银行也不敢发放长期贷款,造成电站商业模式不够完善,投资积极性没有被激发出来。
总之,“国七条”关于补贴标准、标杆电价、金融支持、土地政策等还不够细到能操作的程度,后续可能会有专项政策出台,涉及具体的操作层面。
在此之前,大家只能等待更细则的政策出台,然后再去寻找构建更为完善、能赚钱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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