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内幕交易案水落石出

2012-09-29 09:32:48 来源:大比特电子变压器网 点击:1435

摘要:  经证监会认定,原佛山照明副总经理、董秘邹建平及其妻子章敏芝、女婿周星夫,在2009年佛山照明投资青海锂电池项目过程中,通过内幕交易方式,违规买入佛山照明股票,获利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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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证监会认定,原佛山照明副总经理、董秘邹建平及其妻子章敏芝、女婿周星夫,在2009年佛山照明投资青海锂电池项目过程中,通过内幕交易方式,违规买入佛山照明股票,获利3.4万余元。

佛山照明内幕交易案水落石出

随着邹建平内幕交易细节的曝光,同因内幕交易被调查的原佛照董事长庄坚毅等的处罚决定也将近期下发。

这仅是佛山照明近三年来不断浮出水面的管理漏洞中的“冰山一角”。在此前,国内照明领域泰斗、佛照董事长钟信才隐瞒关联交易案发;而与邹建平同期被调查的原董事长庄坚毅尚未被处罚,庄坚毅入股佛照十余年间隐瞒的关联关系至今仍未定论。

原董秘因内幕交易遭处罚

2010年8月13日,佛山照明公告称:“董事长庄坚毅、董事会秘书邹建平,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调查通字:05号、06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决定立案调查。”

而在此前的2010年5月28日,庄坚毅、邹建平通过董事会决议才被分别选举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这距离前述佛山照明高管“被调查”公告仅仅两个半月。

据邹建平本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告中所提到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指的是发生在2009年8月底庄坚毅两次买入粤照明B(佛山照明B股简称)一事,对于自己也牵连进去,邹表示仅仅是协助调查。

2012年9月24日,经过两年的调查,证监会认定邹建平等人违规买入佛山照明股票为内幕交易,遂对邹建平及其妻子章敏芝、女婿周星夫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该处罚决定”)。

由此,历时三年的佛山照明内幕交易案终于水落石出。

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9年5月15日,时任江苏富瑞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邹建平带着碳酸锂项目的专利持有人、华欧技术咨询及企划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欧技术”)董事长黄某拜访佛山照明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的钟某,向钟某介绍碳酸锂项目,建议佛山照明投资新能源。钟某表示对该项目感兴趣,让他们提供可行性方案。

随后经过多方实地考察,佛山照明最终确定进军碳酸锂项目,于2009年9月10日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审议《关于投资参股占总股本38%的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议案获得通过后的当年9月28日,邹建平被佛山照明聘任为副总经理,主管新能源项目业务工作。

由此可见,在佛山照明投资青海碳酸锂项目过程中,原董事长庄坚毅、董秘邹建平全程参与。

而在项目正常进展且未公告前,邹建平妻子章敏芝的股票账户分别于2009年7月20日、9月9日通过电话或者网上下单的方式共买入“佛山照明”股票1.3万股,后于10月20日、11月3日和11月5日全部卖出。共计获利9622.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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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女婿周星夫的股票账户更是在佛照项目进展过程中开设,并于2009年7月13日和9月9日通过网络和手机下单的方式共买入佛山照明股票4.22万股,后全部卖出,该账户获利2.3万元。

该处罚决定认为,邹建平受佛山照明管理层委托,全程参与了佛山照明投资新能源事项,负责佛山照明投资新能源项目的推动、考察、研究、沟通和决策,对涉案内幕信息有着非常准确、细致的了解。

邹建平知悉内幕信息后,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向章敏芝介绍佛山照明开展新能源项目的情况,并建议章敏芝买入佛山照明股票,其行为构成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违法行为。

最终,证监会对邹建平、章敏芝、周星夫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罚款。

2012年9月25日,邹建平以“身体原因”辞去佛照副总经理职务,而其曾担任的董秘一职则在证监会广东局出具调查函之后就已辞去。

隐瞒股东间关联关系

事实上,2009年的内幕交易仅仅是佛照管理漏洞中的“冰山一角”。2012年7月,佛山照明创始人、国内照明行业泰斗人物钟信才被爆出长期隐瞒关联交易,而同时,原董事长庄坚毅与佛山照明另外两个股东之间长达10年的关联关系至今仍未有定论。

记者调查发现,1989年,庄坚毅控制的香港佑昌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就开始与佛山照明合资成立了禅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2004年8月31日,以钟信才为首的管理层对佛山照明MBO失败后,佛山照明原第一大股东佛山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佛山照明股份悉数转给了欧司朗佑昌照明有限公司(下称“欧司朗佑昌”)、香港佑昌,此次股权转让最终于2006年4月6日完成过户,至此,佛山照明变身为外资控股公司。

根据佛山照明2004年8月31日公告,原第一大股东佛山市国资委将持有的佛山照明23.97%股权分为两部分,其中13.47%转让给欧司朗佑昌,剩余10.5%则转让给香港佑昌。而庄坚毅通过证券二级市场买卖,个人直接持有粤照明B(更可追溯到1997年)。

记者翻查佛山照明历年公告得知,在2000年佛山照明年报的前十大股东列表中,出现了一家名为“广州佑昌灯光器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佑昌”)的法人。该年报显示,广州佑昌持有佛山照明685.08万股,占当时佛山照明总股本的1.91%,而庄坚毅本人则持有235.235万股B股,占总股本的0.66%。在这份年报中,佛山照明表示:“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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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述资料表明,自1999年起,广州佑昌就与庄坚毅同时持有佛山照明股份,一直到2010年3月31日佛山照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时,广州佑昌才从佛山照明前十大流通股东列表中消失,而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广州佑昌持有佛山照明股份最多时超过1700万股,占佛山照明总股本比例最高为2.09%。

同时,在广州佑昌与庄坚毅同时持股时,佛山照明一直认为两者不存关联关系。而自2006年香港佑昌成功入股佛山照明后至今的4年时间内,佛山照明也一直认为香港佑昌、庄坚毅与广州佑昌不存在关联关系。

记者多方调查得知,广州佑昌出资人林婵玲、庄玲妹、以及佛山照明管理层庄坚雄都与庄坚毅存在亲属关系,而广州佑昌则一直作为香港佑昌在内地的销售公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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