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iVOD将主导在线电影 EST也将增长,但到时将被超过
摘要: 据IHS Screen Digest的研究,由于消费者日益青睐租电影看,而不是拥有这些电影,预计2013年美国电影互联网视频点播(iVOD)营业收入将首次超过电子拷贝(EST)。
据IHS Screen Digest的研究,由于消费者日益青睐租电影看,而不是拥有这些电影,预计2013年美国电影互联网视频点播(iVOD)营业收入将首次超过电子拷贝(EST)。
2013年美国电影iVOD营业收入将达到3.417亿美元,比2010年的1.552亿美元大增120.2%。同时,美国电影EST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将稍慢,2013年达到3.311亿美元,比2010年的2.306亿美元增长43.6%。2015年,iVOD电影增长速度将继续超过EST,届时营业收入将达到4.391亿美元,而EST是3.968亿美元。这些营业收入中不包括消费者在订阅Netflix上面的支出。Netflix订阅提供一种补充性的渠道,可以观看不在新片发行窗口的老影片。
图8所示为IHS Screen Digest对美国线上电影营业收入的最新预测。
EST向来一直在交易性在线电影营业收入中占较大份额。但从2010年开始,美国在线消费者开始接受iVOD,把用于购买电影的钱拿来租电影。在线电影提供商推广租赁模式,也促进了从EST向iVOD的转变。加上订阅流服务Netflix持续受到欢迎,在线电影出现了新的“访问”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电影库中的影片可以按自助订阅方式消费,而新片则可以租赁。
苹果公司的iTunes商店是在线电影市场中的龙头,iPad和Apple TV极大地推动了iVOD市场。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2010年iTunes在美国电影iVOD市场占有55%的份额,但它的电影EST市场份额因微软的加入而下降到74%。其它厂商也在支持iVOD,包括沃尔玛,已成为一股新兴力量。
2010年电影EST营业收入增长相对缓慢,主要是因为不方便和目前的商业模式局限,对于消费者来说,比租电影流和非法下载都麻烦。
2010年该市场的服务提供商加强了捆绑与价格促销,努力提升电影EST的销量。
除非电影EST的现有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否则美国这个电影市场肯定达不到5亿美元的水平。如果不能在影院推出之后就更加迅速地销售影片,甚至在蓝光和DVD之前销售;或者把消费者的EST观影体验变得更加方便,像目前Netflix提供的那种“随时,随地,任何设备服务”,美国EST电影市场将走向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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