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协会邀请函
2012-06-14 10:52:31
来源:大比特电子变压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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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广东省民政厅粤民函【2012】412号文件批准,同意筹备成立广东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协会。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实行自立、自律、自养的原则,为广东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服务,代表和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及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反映行业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加强行业自律;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对会员单位进行联络、指导、协调、服务和咨询;在政府和行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关键字: 行业,协会,电子,变压器,电感器
经广东省民政厅粤民函【2012】412号文件批准,同意筹备成立广东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协会。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实行自立、自律、自养的原则,为广东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服务,代表和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及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反映行业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加强行业自律;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对会员单位进行联络、指导、协调、服务和咨询;在政府和行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行业管理工作和为政府部门做好有关的服务工作;推动行业的共同进步,为提高广东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和经营水平做出贡献。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市场调研、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创办出版专业性刊物,服务会员与服务社会;
(三)经政府授权进行行业管理并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四)举办电子变压器电感器产品技术展览会、研讨会等活动,并不定期组织协会成员组团参加专业展览,组织电子变压器电感器科技成果鉴定并开展电子变压器电感器生产技术交流及新技术推广,促进广东省电子变压器电感器行业技术的不断提高;
(五)建立长效的运行机制,组织技术、职业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内部竞争力,对国家颁布的各类有关电子变压器电感器产品技术法规组织会员学习贯彻以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六)经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开展行检行评,增强行业自律的监督工作;
(七)开展国内(境)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组织行业规划;
(九)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规范行业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十一)引导行业规范化,避免行业沟通不到位所带来的不良竞争,邀请下游产业知名企业里的专业人员成为协会的顾问,并定期与这些先进企业交流,成为行业内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强大后盾。
(十二)引导企业进行细分,帮助企业定位,解决企业跨行业发展导致的混乱问题;
(十三)协会内部可实行行业资源共享,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优势互补,达成共赢;
(十四)发展行业公益事业;
(十五)承担政府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任务。
欢迎全省各类电子变压器,电感器,磁性元器件,电源,生产与测试设备及其他材料和配件的生产制造、贸易的企事业单位(含外资、合资企业)及上述产品相关的科研院校、检测机构等单位加入。
联系人:李红兵/谢建群
联系电话:020-37880704/020-37880700-6007
传真:020-378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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